原告邓XX原系某某大学研究生。2018年6月16日,在某某大学考点的全**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中,监考员发现邓XX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2018年6月28日被告某某大学对原告邓XX作出《关**予邓XX同学开除学籍*分的决定》。
邓XX向**起诉称,某某大学作出的教育行政处罚决定存在两个主要问题:1.认定事实错误。事发时*告已经**离校,被告仍将其作为在校学生进行学籍*理是完全*误的。2.处罚程*不合法,处理结果畸重。处罚结果显失公*,依法**撤销。
程**律师*理被上诉人某某大学,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邓XX毕*证书及学位证书所载的毕*时*为2018年6月30日。其在违纪**没有**,仍具有*籍。且其参加的全**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是针对在校大学生的考试,符*其在校生身份。教育部《普通**学校学生管*规定》第六节第三十二条规定了在学生离校前发给毕*证书。因此,预发毕*证并不意味着学生提前毕*。请求维持一审判决,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二审法*经*理查**事实与一审认定事实一致,采纳了程**律师*观点,认为上诉人邓XX的毕*时*为2018年6月30日,其于2018年6月16日参加全**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时*为在校生身份。最终*回上诉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