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隆*县人民法*
民事调解*
【2025】湘0524民初3909号
基本案情:
原告周X,女,1986年10月出生,湖北襄阳*
被告陈*,男,1986年10月出生,湖南隆*人
原被告于2021年4月在广**工时**,当时*告刚刚离婚不久,原告是初婚,被告能*会道,个性洒脱,一表人才,很快双**一起同居*活,2022年3月28日双**记结婚,2022年6月15日双**育一女孩。但是被告男方*一个中看不中用的人,没有**责任*,口惠*实不至,游*好闲,不务正业,连*育小孩的费*都*不出来,要原告自己出钱,平**只顾*己潇洒,因此婚后*告看穿了被告的本性,觉得被告是靠不住的人!因此2023年2月底双**在一次争吵后*居*,2023年4月原告起诉,2024年3月再次起诉,但是还是判决不准离婚。
办案过程:在经*两次起诉都*有*婚的情况*,原告在网上找到本律师,在了解***况*,我对原告女方*出了自己的建议,并很快办理好委托手续,开始进行代理工作。我们首先去了被告家*,了解*告家*的基本情况,看看是否可以调解*婚,对方*母的态度和*法*怎么样的,在查*了被告家*情况*,感觉离婚是必然的事情,男方*家*情况*不适宜带小孩,家*情况*实太艰难,然后*联系了被告本人,探听被告的意见,可被告是一句话,他要带小孩。我因此了解*,被告也知道这次是婚离定了。
办案结果:案件开庭时,男方*请了一个法*工作者,在经*法*几番说服劝解,被告同意离婚,小孩归*告女方*养,在这种情形下,我作女方*作,对于*样不负责任*人,尽早离开才是上策,既然争取到了抚养*,那*不要对方*担抚养*!于*最终***成*议,:一双**愿离婚;二婚生女孩由原告抚养*成*,小孩抚养**告自愿全*承担;三被告享有*望权,具体探望的时*和**,双**以协商*定,小孩成***父随母由其自己选择。
审判员 李X源
二0二五年*月十八日
书记员 杨X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