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诉判决
原告:严XX
被告:某市人民政府
代理律师:XXXX
审理机关:湖南省衡阳市中XX
案件背景
2012年,家住湖南某区的严XX用攒了半辈子的积蓄建起了房屋。这里不仅是他的家,更是他安享晚年的寄
托。2021年春天,一纸《征收土地公告》,彻底打破了这个家庭的宁静。
征收方将严XX的房屋和土地纳入征收范围,并承诺“依法补偿”。但当严XX拿到补偿协议时,却如坠冰窟
——原本332平方米的土地仅补偿了80平方米,房屋附属的下水道、护坡等设施更是被完全“遗忘”。
严XX纳闷了,怎么与自己的房子实际情况差这么多?这时的严XX才想起,评估报告自己压根就没看过,更
是没有签字确认过。然而,当严XX向征收方提出要看评估报告时,征收方竟以种种借口和理由不给严XX
看。补偿款总额远低于实际价值,连严XX建房的成本都不够,更别说土地使用权的补偿了。
严XX曾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问题,但对方竟以“土地不是严XX的”“协议已签”搪塞。无奈之下,严XX
决定踏上维权之路。
2023年,严XX偶然得知XXXX专门代理征地拆迁案件。抱着最后一丝希望,他拨通了律所的
电话。XX创为律师团队听完案情后,一针见血地指出:补偿协议存在重大漏洞,评估程序严重违法!
律师分析 XX创为律师团队迅速展开行动,首先帮助严XX向上级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可谁知复议机关竟以“协议已履 行”“超过复议期限”“不予受理”为由,驳回了严XX的复议申请。 XX创为律师团队没有放弃,全力维护严XX的合法权益并一纸诉状将上级机关告上法庭: 1、抽丝剥茧找证据:XX创为律师团队找到土地出让金缴纳凭证、建设用地许可证,甚至找到1997年村小组 同意修建下水道的书面证明,彻底夯实严XX的土地使用权益; 2、直击程序违法点:征收方的评估报告未经当事人签字、补偿方案未公示、安置职责长期不作为等行为涉嫌 违法; 3、突破诉讼困局:面对相关部门“协议已履行”的狡辩,XX创为律师团队抓住“评估报告未送达”这一关 键事实,力证严XX的维权并未超期。 庭审中,征收方与上级机关辩解称:严XX是 “重复起诉” ,试图逃避作为主体部门的责任,又拿出早已履 行完毕的补偿协议强调 “程序合法”,却始终无法解释评估报告未送达、土地补偿不完整的核心问题。 法庭上,XX创为律师团队逐一指出征收方的三大 “硬伤”: ·主体适格之争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方作为征收主体,理应对补偿安置负责。然而 上级机关却以 “协议由街道办签订” 为由否认征收方的责任,这是对法律的误读。 ·程序违法之弊征收方未依法送达评估报告,也未保障严XX的异议权和知情权。评估报告是补偿的核心依 据,不签字确认就强行签约,这是典型的“先斩后奏”。 ·实体不公之痛漏算土地面积、少评附属设施、忽视土地使用权补偿,每一项都直接损害了严XX的合法权 益。这些‘遗漏’不是疏忽,而是对被征收人权益的漠视。 判决如下 综上,被告作出的被诉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应予撤销。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第 二项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60日内,对原告的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律师提醒 XX创为律师团队提醒广大被征收人,在征拆过程中,如果征收方不给看评估报告,那可是违法的。咱们得知道,法律有明文规定,房屋征收拆迁必须对地上物进行实实在在的测量、登记、确认,然后给出客观公正的评估报告。 如果没有这份评估报告,或者只是给个模棱两可的测量表和补偿清单,没有明确的数据,咱们怎么能放心签协议呢?所以说,遇到这种情况,咱们得坚决站出来说,不要求征收方出示评估报告,如果他们还是不给,咱们就拿起法律武器告他们个措手不及。 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拆迁问题,不妨给我们留言,不用担心,我们来为您提供免费的拆迁在线咨询,全国各地均可无需费力远赴他乡,XXXX您坚强的法律后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