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购前完成**支*和**交付的
限购政策不影响房*买卖合同履行
基本案情:
2009年9月12日,李X与B**公**订北京市商*房*售合同,约定李X购买北京市XX区XXX路XX号院X号楼1单*201 号房*及车*。合同签订后,李X如期支*了房*全*。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出卖人向**产行政管*部门申*办理该商*房*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商*房*付720日内为买受人办理产权*移登记。但直至2023年11月起诉之日,B**公**没有*李X办理产权*记手续。
律师*点:
本案双**合同、交房*、交付房*均发生在2011年2月17日北京首次限购政策出台前。根据《北京市高*人民法*关**善处理涉及住房*购政策的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题的会议纪*》(2011年12月13日)六之规定,符*要求办理过户的条件。关***,双**没有*订正式合同,但是被告出具的收据包*了车*号、车*价款、买卖双**时*等合同主要条款,并且被告已经*款且交付车*,根据《最高*民法*关**理商*房*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若干*题的解*(2020)第五条规定,可以认定双**在事实买卖关*,且履行完毕。
法*判决:
本院认为,依法**的合同受法*保护。本案中,双**事 人签订的商*房*售合同及车*买卖关*均系双**实意思表 示,且内容*违反法*、行政法*的强*性规定,应*合法**, 双**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尽管*述合同签订时*未在 合同中载明,但根据现有*据及双***来看,双**卖案涉房 屋、车*应*生于*购政策出台之前,款项*于*购政策出台前 支*,双**均认可案涉房*及车*由李X实际使用,故李X主 张**、车*权*转移登记并不违反相**购政策,B**公***约定为其办理权*转移登记。
审判员:石X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