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X、罗X民间借贷二审民事判决书
内蒙**治区呼和*特市中XX
(2024)内01民终5775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胡X,住内蒙**治区呼和*特市赛罕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管*玲,北京市XX主体详情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葛XX,北京市XX主体详情实习*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罗X,住内蒙**治区呼和*特市新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李XX,内蒙***言律师*务所主体详情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吕XX,内蒙***言律师*务所主体详情实习*师。
案件概述上诉人胡X因与被上诉人罗X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呼和*特市新城区人民法*(2024)内0102民初7443
号民事判决,向*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24年8月26日立案后,依法*成*议庭经*阅卷、调查**问当事人
,依法*开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
上诉人主张
胡X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判决在查*事实后*法*判或将本案发回原审法*重审;2.一、二审案件受理费*
罗X负担。事实与理由:一、一审法*认定胡X与罗X对20万**款达成*贷合意,但以未届清偿期为由,
判决驳回胡X诉讼请求,属于**违法。本案一审法*在已经*定胡XX*体权**该实体权**到侵害情
况*,只是诉讼请求未届清偿期,以此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不当。本案驳回实体权*,会产生一事再理的情形,
法*径行对当事人未予主张*法*关*作出裁判,既是替代当事人行使起诉权*,也剥夺了对方*事人的抗辩
权*,构成**违法。二、民间借贷分期还款,未到期的借款,借款人一方**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履行合同义务的,构成*约,诉争借款可以加速到期,胡XX**求提前履行还款义务。根据《中华*民共和
国*法*》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违约方*担的违约责任*方*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者赔偿损失等。故,在充*证据能*证明*X不会履行合同义务的,上诉人在履行期限届满*要求被上诉人履行还款义务并无不当,罗X应*履行期限前履行该未到期的债务。综上,虽然部分借款未到清偿日期,但罗X仅还款不到4期后*拒绝还款,未还款金*明*超过借款总额五分之一,且在追要借款过程*罗X称“我就一分钱*给你,你也不能*么样、把房*卖了回老家”以及结合一审庭审罗X不认可借款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的答辩,足以证明*会如约履行其他未到期的款项,应*为罗X已经**表明*履行还款义务,已构成*期违约,胡X可以主张*分期借款加速到期要求提前还款。三、关*55074.87元*项*质,罗X在一审庭审时*认,曾*胡X转账60多万*,而胡X一审已充*举证银行流水*明*罗X转账852224.99元,恰恰证明*双**有25万*的差额,那*除了双**订的20万*条,剩余5万*元*是双**权*务的体现。欠条是对2018年-2022年9月间频繁资金*来的结算,但不代表胡X放弃欠条外5万*元*债权*张。胡X在催要还款过程*,多次明*要求和*X对账,罗X以同意对账并约好周*对账、不需要对账你算好了告诉我就行等为由再三推脱,足以证明*X也认可除了20万**条部分仍有*他债务需要偿还,否则不需要对账。综上,虽然欠条对于*款期限约定属于***思自治,但罗X多次拒绝归*已到期款项,侵害了债权*的现实债权,甚至一审庭审答辩不存在借贷关*,已明*不可能*行未到期债务,也侵害了债权*的期待债权,债权*有**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要求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即清偿已到期以及未到期借款本金。据此,胡X依据《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的相**定提起上诉,特请贵院依法*决。
罗X辩称,一审法*对案涉欠条中的20万**项*质存在事实认定错误,但其判决结果正确,请求二审法*纠
正一审法*的事实认定部分,并维持一审判决结果,驳回胡X的上诉请求。首先,对胡X的上诉请求作出如下
答辩意见:一、一审法*不存在程*违法*况,本案胡X均符*法*规定的起诉条件,因此不应*是裁定驳回
起诉,而而是判决驳回诉讼请求。一审法*程*合法。二、本案不适用加速到期的相***规定。首先,本案
没有*定加速到期。其次,本案情况*不符*民法*规定的加速到期的具体情形。本案当中,罗X并不是属于
拒绝还款,或者是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履行给付义务,而罗X是从*本上就没有*胡X存在借贷法*关*,胡
某也没有*据可以证明*涉欠条项*的款项*付给了罗X。三、即使假设一审法*认定事实部分清楚,认为双
方*间存在借贷关*,但是一审法*未支*胡X的已到期部分债权*然是正确的。因为胡X的诉讼请求是主张
全*债权***金*,而非已经*期的分期金*或分期债务,根据不告不理的原则,一审法*也应*驳回其全
部诉讼请求,而非支*已到期部分债务。而且双**约定分期还款时*明*,如有*中任*期未按时*还,债
权*有**求债务人偿还全*债务等违约责任。因此,胡X应*行承担起诉不当以及未明*违约责任*败诉风
险。四、一审法*对55074.87元*款项*质、事实认定完全*确。因为案涉欠条项*的金*是20万*,而非25
万*。并且双**间不存在胡X所说的25万*的转账差额,即使存在相**额的差额,也不能*明*差额就是
借款。因为双**间的转账,具有*予共同花*等其他性质的款项。其次,对一审法*的错误认定部分提出以
下纠正意见:一、本案是双**居*爱*间产生的情感纠纷,不属于*事法*调整范*。双**存在真实的借
贷合意。一审法*认定胡X与罗X对20万**款达成*贷合议的事实认定错误。这一点从*具欠条的背景、欠
条内容*及双***能*上可以看出,从*条出具背景*看,罗X与胡X是从*中同学,二人确认恋爱**,
因二人各自异地求学以及家*反对等原因被迫分手,2018年*X因胡X来到呼和*特,二人重新确立恋爱**
并同居。直至2022年9月份,二人开始产生矛盾,胡X要求罗X按照每年4万**准支*其与罗X在一起5年*
青春损失费,因此让罗X出具20万**欠条,罗X基于*人多年*情,向*X出具欠条,实为青春补偿费,双
方*无借贷的意思表示,案涉欠条无效。二、即使本案是民事法*调整范*,本案也应*是同居*产纠纷,而
非民间借贷纠纷。退一步*,即使假设双**20万**款达成*贷合意,但一审法*在未查****间是否存
在款项*付的交付事实的前提下,直接以未届满*偿日期为由,变相*定双**间存在借贷法*关*,属于*
实认定错误,且法*适用错误,望二审法*予以纠正。在双**达5年*恋爱*居*间,双**间存在多笔经
济往来且频繁,并无明*显规律,无法*明*贷交付事实。综上,本案不属于*贷纠纷,应*驳回胡X的原审
诉请即使按借贷纠纷审理本案,但欠条也不具有*实的借贷合意,也不具有***算合意。更没有*生欠款交
付的借款交付事实,双**间的实际转账记录与欠条内容*具有*致性。双**间的转账金*和*金*来无明
显借款还款规律,不应*本案认定为借贷法*关*。恳请二审法*对一审法*事实认定部分在予以纠正的基础
上,驳回胡X的上诉请求。
当事人一审主张
胡X向*审法*起诉请求:1.判令罗X归*欠款255074.84元;2.判令罗X向*X支*逾期还款利*自2024年7
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255074.84元*基数,自2024年7月11日暂计*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贷款市
场报价利*(LPR)4倍计*逾期利*);3.判令本案的律师*5000元*罗X承担;4.判令本案保全*、诉讼费
由罗X承担。
一审法*查*
一审法*认定事实:1.2022年9月3日,罗X向*X出具《欠条》载明:本人罗X因购买房*特向*X借到现金
20万*,此欠款本人承诺将于2027年10月1日前全*还清。还款计*:每月转账归*1000-4000元,若逾期未
还,本人自愿支*作为延期履行支*款项*务的违约金,直至全*款项*清为止。若本人逾期不还,胡XX*
向*民法*提起诉讼,在维权*程*,为维护承担权**一切费*(包*但不限于*师*、诉讼费、仲*费、
误工费)均由本人承担。罗X在空**手写:如若归*完20万**,胡X还保持单*,补偿其10万**。2.胡
某所举通*录音载明,向*张*款。罗X所举短信聊天记录载明,胡X主张*X按照《欠条》还款。3.花**
师*5000元、保全*险费600元。
一审法*认为
一审法*认为,一、关*20万**项*质。罗XX辩称《欠条》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对罗X所举证人证言,
证人与罗X原系恋爱**,与罗X存在利*关*,故对证人证言该院不予采信。罗X作为完全*事行为能*人
,在未举证证明《欠条》存在无效、可撤销事由的情况*,应*其签字行为负责,故对罗X该项*辩理由,
该院不予采信。胡X所举《欠条》可证明***20万**款达成*贷合意,但《欠条》中约定还款日期为2027
年10月1日,该笔借款未届清偿日期,故对胡X主张*X返还借款20万**诉讼请求,该院不予支*。二、关
于55074.87元*项*质。庭审中,胡X称诉讼请求中本金255074.87元*双**相*款差额,但胡X并未举证
证明***剩余55074.87元*成*贷合意。自2018年*2023年*间,双**间存在多笔经*往来,金*高*
几十万*上,从***项*来的数额和**来看,并无明*的借款和*款规律,加上期间双**于*爱*密关
系的事实,故双**往来转账仅能*明***间存在频繁的资金*来,不能*明*在借贷合意。综上,胡X所
举证据不足以证明55074.87元*项*性质为借款,故对胡X主张*X返还借款55074.87元*诉讼请求,该院不
予支*。依照《最高*民法*关**用﹤中华*民共和**法*﹥时*效力的若干*定》第一条第二款,《中华
人民共和**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判决:驳回胡X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601元、保全*1820.37
元,由胡X负担。
二审法*查*
本院二审期间,当事人围绕上诉请求补充*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证,对于*审提交
的补充*据本院在下文*予以综合认证。
本院对一审查**事实予以确认。
二审法*认为
本院认为,胡X向*X主张*还欠款,并提举罗X于2022年9月为其出具的20万**条及双*2018年*2022年
共同生活期间往来凭证证明*主张,罗X否认双**在借贷事实,称双**爱**期间的资金*来用于*活开
销、信用卡偿还等共同事务,除转账外亦有*金**,欠条是基于*X在双**爱**结束**青春补偿费*
名义要求其出具的,双**借款事实,欠条亦非结算金*。鉴于*案所涉款项*双**爱**存续期间产生,
双**于*来账目的性质及数额各执一词,基于*爱**的给付,是双**于*常*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
,本院无法*个别*数作出具体区分。结合当事人的法*陈*及一审查**事实,胡X与罗X在2022年*手时
对以往共同花**行结算并签订欠条应*为是双**往来账目转化成*贷事实的确认,罗X虽主张*欠条并无
确认借款事实的意思表示但又无法*自己出具欠条的行为作出合理的解*和*明,罗X提出的抗辩理由无事实
及法*依据,故一审法*依据现有*据认定双**20万*项*在借贷法*关*并无不当。针对胡X提出双**
结算后*依据往来款项*行核算后*为罗X对其仍有*款,但对20万**外的款项*无双**成*贷合意的证
据加以佐证,本院对剩余*项*予支*。
针对未到欠条约定的还款期限胡X能*要求罗X提前履行债务的问题。欠条签订时*是2022年9月至本案起诉
前,胡X多次要求罗X偿还款项,罗X支*1万****予继续偿还,且本案庭审中罗X否认借贷事实,故根
据《中华*民共和**法*》的相**定在欠款到期前,罗X已经*自己的实际行为明*表示不履行还款义务
,胡X主张*前偿还所欠款项**实及法*依据。庭审中胡X自认罗X已还款10600元,故罗X应**X偿还
欠款189400元。本案因欠款提前到期,欠条上亦未约定利*,故对于*X关**期利*及其他费*的主张,
本院不予支*。
综上所述,胡X的上诉请求部分成*,本院对合理合法*分予以支*。依照《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定,判决如下:
二审裁判结果
一、撤销呼和*特市新城区人民法*(2024)内0102民初7443号民事判决;
二、罗X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向*X偿还欠款189400元
三、驳回胡X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务,应*依照
《中华*民共和**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
一审案件受理费2601元、保全*1820.37元,胡X负担974.37元,罗X负担3447元;
二审案件受理费5202元,由胡X负担1114元,罗X负担4088元。
本判决为终*判决。
本判决生效后,负有*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时*额履行生效法*文*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
的,应*觉主动前往执行法*申*经***地及财产情况,并不得有*移、隐匿、毁损财产及
高*费*妨害或逃避执行的行为。本条款即为执行通*暨*产报告条款,违反本条规定的,本
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可按照法*文*载明*送达地址送达相***文*,并可依法*相*
当事人采取列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等强*措施;构成*罪的,依法*究刑事责任。
审判长 洪xx
审判员 宋x
审判员 刘x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