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土地征收补偿纠纷,法院调解获取千万补偿利益
济南铁路运输法院 (2024)鲁7101行初XX号
案情简介:
2024年委托人合法拥有的房屋位于XX市XX区征收范围之内,因为房屋产权及补偿标准存在争议,一直未能达成一致协议,后来委托人通过他人了解到我所专业处理类似案件,来我所并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原告:孙XX
委托代理人:曹X,山东XX律师
被告:XX市XX区人民政府,住所地:XX市XX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 职务:区长
办案经过:
委托代理后,立即开展向当地政府部门及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调查发现案涉房屋部分位于征收范围之内,及案涉房屋委托人的取的合法,仅是未办理变更登记,发现上述重要情况后,及时和委托人沟通诉讼策略,针对性提起相关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案件结果:调解结案,由被告分期支付原告补偿款项1100余万元。
审判长:徐XX
人民陪审员:贾XX
人民陪审员:贾XX
2025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