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情简介
2019年12月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达成了离婚协议,协议签订后,男方不履行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女方维持诉讼至法院,要求男方履行离婚协议并支付抚养费。
二、案件处理结果
一审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四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设计费103000元。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三、办理案件心得:
1. 本案中,双方在民政局协议离婚并签订了离婚协议
2. 在本案中,原告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其已经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完成了义务,而被告没有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履行支付孩子抚养费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