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详情
1.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XX、李XX、朱X(均为化名)在2021年*2022年*间,通*注册多家“XX**公*”,在无真实货物交易*情况*,向*家*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票,形成*业犯罪链条。
· 李XX、李XX:主要负责在安*县注册成*7家“XX**公*”,出售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21份,价税合计5687万**,税额654万**。
· 朱X:参与部**分公***,并通*在龙*等地注册成*15家“XX**公*”,单*或伙同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票,涉案价税合计*1.1亿元,税额超400万*。
2. 涉案经*
三被告人于2023年3月2日被公**关*获。到案后,三人均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被告人朱X在羁押期间举报他人骗取国**税的犯罪线索,经**属实。
3. 量刑情节
· 从*情节:朱X曾*虚开发票类犯罪被判处有*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年*再犯,构成*犯。
· 从*情节:三被告人均如实供述(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在羁押期间表现良好;朱X在共同犯罪中部分起次要作用(从*),并有*功表现。
二、案件总结
1. 辩护要点
辩护律师*要围绕以下几个核心方*展开辩护:
· 自首认定:李XX、李XX的辩护人提出,二人经*话通*后*动到案,且已知是调查*务问题,应*成*首。
· 主从*区分:李XX的辩护人提出其在共同犯罪中仅从*辅助性工作,应*定为从*;朱X的辩护人也提出其部分犯罪行为系从*。
· 犯罪数额扣减:李XX的辩护人提出进项*额应*犯罪总额中扣除,并应*虑下游*业已补缴税款的情况。
· 立功表现:李XX的辩护人提出其协助劝说同案人投案应*成*功;朱X的立功情节已获确认。
2. 法*裁判观点
法*经*理认为:
· 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且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根据司***,250万**上即属“数额巨大”)。
· 关**首的辩护意见,法*认为被告人系被动到案,不符*自动投案要件,未予采纳。
· 关***的辩护意见,法*仅采纳朱X在部分共同犯罪中系从*的意见,对李XX的从*意见未予采纳。
· 关**罪数额扣减的意见,与司***规定不符,未予采纳。
· 法*确认了朱X的立功情节,以及三被告人的坦白、认罪认罚等从*情节。
3. 判决结果
· 李X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徒刑十年*个月,并处罚金*民币二十五万*。
· 李X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徒刑十年*个月,并处罚金*民币二十二万*。
· 朱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徒刑八年*个月,并处罚金*十万*;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万*;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徒刑八年*个月,并处罚金*十二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