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背景:同等责任*的高*损失,受害人权**待保障
本案系一起机动车*三轮摩托车*撞引发的交通*故。受害人因事故导致四级伤残叠加两个九级、一个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78%),伤情严*且伴随双*肢截瘫(大部分护理依赖),治疗周*长、康*难度大,产生了包*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在内的巨额损失(总损失逾190万*)。更棘手的是,肇事司*与受害人被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而肇事车*仅投保了交强*和100万***三者险——这意味着,如何*“责任*摊”与“实际损失”间找到平*,为受害人争取到足够赔偿,成*案件核心难点。
二、代理律师*关*作用:从*据到庭审,全**航受害人权*
(一)精准预判争议焦*,提前夯实证据基础
代理律师*案后,迅速梳理案件关*矛盾——保险**公**“后*护理费**年*(一审酌定15年)”及“误工费*止时*(按重新鉴定日而非定残日前一日)”提出异议,试图大幅削减赔偿金*(上诉要求减少51万**)。对此,律师*前布局:
针对护理费:结合受害人年*(59岁)、伤残等级(大部分护理依赖)及司**践,协助受害人收集长期医嘱、康*记录等证据,证明*“长期护理必要性”;同时*判保险**公*“3年*理期”的不合理性,准备“分阶段*张”的应*方*(即先支*15年,后*可再诉)。
针对误工费:紧扣《人身损害赔偿司***》关*“误工期可计*定残日前一日”的规定,同步**保险**公***重新鉴定的程*节点,确保最终*用的鉴定意见(2023年6月出具)能*法**“误工360日”的主张。
(二)庭上据理力争,强*法*适用说服力
二审庭审中,保险**公**心主张*:“15年*理期过长,应*3年**;误工费**至首次定残日(2022年10月)而非重新鉴定日(2023年6月)”。代理律师**下维度强*反驳:
关**理费:援引《人身损害赔偿司***》第8条“最长不超过20年”的规定,强*一审法*综合考量受害人年*、伤残程*及护理依赖*例(80%),酌定15年*理期(暂计*2038年)既合法*合理;若机械适用保险**公**张*3年,将导致受害人未来十余**反复诉讼,既增加诉累,更浪费***源!
关**工费:明*指出,本案误工期计*应*据“法*确认的最终*定意见作出日”(即2023年6月26日),而非保险**公**张*“首次定残日”。律师*合受害人实际伤情(持续误工至鉴定前)及鉴定机构对误工360日的专业认定,论证一审判决按360日计*误工费(约4.8万*)完全**法*规定。
(三)情理法**,争取法*对受害人倾斜*护
除法*论证外,代理律师*通*村委会证明(受害人长期以打鱼*生,家*经*支*)、长期医嘱(需持续康*治疗)等证据,向**强*受害人因事故丧失劳*能*后*生存困境,推动法*在自由裁量权**内,对护理费*例(80%)、精神抚慰金(一审酌定2万*)等关*赔偿项*予以合理支*,避免受害人因“同等责任”而承担过度损失。
三、终*结果:专业坚守赢得胜利,受害人权**终*确认
二审法*经*理,完全*纳代理律师*心观点:
维持一审关**理费*认定:认为一审法*综合考虑受害人年*、伤残及护理依赖**,酌定15年*理期(暂计60余**)“并无不当”;
确认误工费**合法*:认定二审采用的鉴定意见合法**,误工期按360日计*符*司***;
驳回保险**公**诉请求:保险**公**张“减少51万**偿”的诉求被全*驳回,最终*持一审判决——保险**公**在交强*及商*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受害人各项*失78万**,并返还肇事司*垫付款2万*。
至此,经*代理律师*全**业代理,受害人成*守住百万*赔偿底线,为后*康*及家*生活提供了坚实保障!
律师*语:交通*故维权,专业代理是关*!
本案再次印*:在交通*故责任*纷中,尤*是涉及“同等责任”“高*损失”“保险限额”等复杂情形时,受害人往往因法*知识不足、举证能*有*而陷入被动。专业律师*介入,不仅能*准把握争议焦*、夯实证据链条,更能**法*策略与情理阐释,为受害人争取到最大限度的公**偿。
如果您或家*遭遇类似交通*故纠纷,务必第一时*寻求专业律师*助——维权**,我们与您并肩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