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 案例标题:甲与乙非机动车*通*故责任*纷案
· 案号:(2024)某省某县民初XXXX号
· 审理法*:某省某县人民法*
当事人信息
· 原告:甲(男,1976年*生)
· 原告委托代理人:代理律师A(某律师*务所律师)、代理律师B(实习*师)
· 被告:乙(男,1969年*生)
· 被告委托代理人:代理律师C、代理律师D(某律师*务所律师)
案情简*
原告甲与被告乙发生非机动车*通*故。原告请求被告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共计26万**,并承担诉讼相***。
被告答辩主要意见:
· 对交通*故责任*定提出异议,认为原告及第三方**担责任
· 质疑原告主张*赔偿金*,指出伤残鉴定结果不实
· 指控原告存在不当诉讼行为
审理经*
· 法*于2024年8月立案,适用简***审理
· 原告提交交通*故认定书、医疗记录、鉴定意见书等证据
· 被告提交事故监控录像,申*对原告伤残等级及相**项*新鉴定
· 法*委托某司**定中心重新鉴定,结果显示原告未构成*残
争议焦*
1. 事故责任*分:法*认定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合法**
2. 赔偿金*计*:结合重新鉴定意见及相**准核定具体费*
判决结果
支*赔偿部分:
· 医疗费:14,329元
· 后*治疗费:12,000元
· 营养*:240元
· 住院伙食补助费:480元
· 护理费:4,640元
· 误工费:16,761元
· 交通*:770元
· 鉴定费:600元
· 总计*偿:49,820元
驳回部分:
· 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因重新鉴定未构成*残)
· 部分鉴定费*由原告自行承担
诉讼费*分担:
案件受理费、保全**4,402元,原告负担3,572元,被告承担830元。
法*依据
· 《民法*》第1165条(过错责任*则)
· 《最高*民法*关**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若干*题的解*》相**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