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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建房致房屋受损,律师助力维权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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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李俊律师 在线
云南天外天(大理)...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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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1.收集梳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支撑案件主张;2. 协助申请司法鉴定,明确损害关联与修复费用,为责任划分提供依据;3. 庭审中驳斥被告抗辩,论证被告建房与房屋损害的因果关系;4. 合理主张赔偿及费用分担,推动法院采纳意见,助委托人获赔偿。

案件详情

相邻建房致房屋受损,律师助力维权获赔偿

一、案件简介:

原告与被告 A、被告 B 系同村相邻住户,被告 A 户位于原告户北侧,被告 B 户位于西侧。2007 年,原告建成土木结构北主房,2019 年新建砖混结构厨房并对房屋进行装修,多年来房屋及院落状况良好,无质量问题。2021 年,二被告先后在与原告户相邻的宅基地上建盖钢混楼房,原告在外务工期间,其房屋因二被告建房行为出现严重损害,具体表现为北主房向西倾斜、墙体及地面多处开裂、室内装修破损等。经村委会多次调解,双方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原告遂委托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李俊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二被告分别赔偿房屋修复费用 41,863.01 元、21,171.84 元,并共同承担诉讼费及 16,000 元鉴定费。

二、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律师团队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与委托人详细沟通案件细节,收集房屋受损前后的照片、村委会调解记录等初步证据,明确案件核心争议焦点为二被告建房行为与原告房屋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责任划分。考虑到房屋损害原因及修复费用需专业评估,律师协助委托人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请求对房屋受损与二被告建房行为的关联性、修复方案及费用进行鉴定。
      庭审中,二被告均提出抗辩,被告 A 主张原告房屋损害系自身建房质量缺陷、地理地貌等自然因素导致,鉴定报告存在不合理之处;被告 B 辩称其建房行为仅对原告厨房有轻微影响,且原告建厨房时存在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律师针对二被告的抗辩意见,结合大理XX公司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及《检测报告》,从鉴定程序合法性、内容客观性出发,详细论证二被告建房时未遵守相关建筑规范、房屋间距不足,其建房行为与原告房屋不均匀沉降、开裂、倾斜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同时驳斥了二被告关于原告自身存在主要过错的主张。律师进一步向法庭提交村委会情况说明、鉴定费发票、现场照片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明确二被告应根据鉴定意见划分的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主张鉴定费、诉讼费应按责任比例由各方分担。

三、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二被告建房行为造成原告房屋损害,鉴定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合法有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判决被告 A 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财产损失及鉴定费共计 48,583.01 元,被告 B 赔偿原告财产损失及鉴定费共计 25,651.84 元;案件受理费 1656 元,由原告负担 497 元,被告 A 负担 695.4 元,被告 B 负担 463.6 元。原告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案件取得满意的维权结果。


  • 2024-11-13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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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律师,云南天外天(大理)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坚守“心向正义而不以正义自居,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执业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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