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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网络诈骗后追偿案:律师助当事人追回8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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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隆银律师 在线
云南悟同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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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本案中,程隆银律师熟练运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清晰阐明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民事责任,明确被告不能以款项已转他人为由免除责任,准确界定了原被告双方的过错比例及赔偿范围,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80%的损失,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的财产风险。

案件详情

在网络诈骗案件频发的当下,许多受害者在资金被骗后往往陷入“追款无门”的困境。当刑事追赃无法实现时,通过民事诉讼向相关责任方追偿,成为挽回损失的重要途径。倪XX财产损害赔偿一案,便是XXX帮助网络诈骗受害者成功维权的典型案例。

一、案件详情:网络投资被骗,10万元“打水漂”

XXX的当事人倪XX(河南濮阳人),2023年11月通过网友推荐,在一个名为“NXX”的投资平台注册账号。平台客服告知其交易前需先充值,在客服的引导下,倪XX于2023年11月28日向客服指定的银行账户转账10万元,而该账户的户主正是本案被告唐XX(云南XX人)。

转账完成后,倪XX发现账户内的充值金额根本无法取出,多次联系平台客服均无回应,这才意识到自己遭遇了网络诈骗。此时,倪XX与唐XX素不相识,此前无任何经济往来及债权债务关系。情急之下,倪XX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侦查后,虽解除了对唐XX的监视居住,且检察机关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但明确告知倪XX,被骗资金已被转移,无法通过刑事追赃程序追回,建议其通过民事诉讼途径维权。

为挽回自身财产损失,倪XX通过多方咨询,最终委托XXX所在的云南XX,由XXX担任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初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唐XX返还10万元及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后在庭审中根据案件事实调整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庭审中,被告唐XX提出多项抗辩:一是主张本案仍处于刑事侦查阶段,不应先行进行民事审判;二是称其已将收到的10万元转给案外人徐XX、卓X在,自身未获利,并非本案适格被告;三是其银行卡被多地公安机关冻结,民事判决可能与刑事处理产生矛盾。

二、案件总结:精准突破,锁定责任主体

接受委托后,XXX首先明确本案的核心争议点:一是本案是否因涉及刑事而应中止民事审理;二是唐XX是否应对倪XX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是赔偿责任的范围如何确定。针对这些争议点,XXX制定了“固定核心证据+明确法律关系+驳斥不当抗辩”的办案思路。

第一步,全面梳理并固定证据。XXX指导倪XX收集整理了身份证、银行转账凭证等基础证据,证实其身份及向唐XX账户转款10万元的事实;同时,重点调取了公安机关出具的情况说明、检察机关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等关键材料,这些证据直接证明唐X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相关刑事审查程序已实质终结,本案具备民事审理的前提条件,且明确了倪XX通过民事诉讼维权的必要性。

第二步,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庭审中,唐XX提交了其向案外人转款的银行凭证,主张自身并非责任主体。但XXX结合证据指出,唐XX虽称其受网友欺骗提供账户并转移资金,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该主张,其明知或应知自身提供银行账户并转移资金的行为可能用于违法犯罪,却仍实施该行为,客观上为网络诈骗分子转移赃款提供了帮助,与倪XX的财产损失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符合财产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因此,即便唐XX将款项转给他人,也不能免除其对倪XX的赔偿责任,其可在承担责任后向实际获利者追偿。

第三步,有力驳斥被告的不当抗辩。针对唐XX提出的“本案仍在刑事侦查阶段”的主张,XXX明确提出,公安机关的情况说明及检察机关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已形成完整证据链,证实唐XX不构成犯罪,相关刑事程序已终结,本案不存在“先刑后民”的适用情形;对于其“非适格被告”的抗辩,XXX结合《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相关规定,强调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账户帮助并转移资金的行为,即便未获利,也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唐XX作为资金接收及转移的关键环节,是本案当然的责任主体。

法院经审理后,完全采纳了XXX的代理意见,认定本案案由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唐XX为诈骗分子提供账户并协助转移资金,对倪XX的损失存在过错,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考虑到倪XX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轻信网络投资信息导致被骗,自身亦有一定过错,最终判决唐XX赔偿倪XX财产损失8万元,驳回倪XX关于资金占用利息的诉讼请求。

三、律师价值:为诈骗受害者搭建民事维权桥梁

1. 精准定位维权路径,破解“追款困境”:网络诈骗案件中,受害者常因刑事追赃无果而陷入绝望。本案中,XXX通过对案件性质的精准判断,明确刑事程序终结后民事维权的可行性,为当事人搭建起从刑事追赃到民事索赔的衔接桥梁,避免当事人因维权路径不清而错失时机。

2. 构建完整证据体系,夯实胜诉基础:证据是民事诉讼的核心。XXX不仅指导当事人收集基础交易证据,更重点聚焦于刑事程序中的关键法律文书,通过这些权威证据驳斥被告关于案件仍属刑事范畴的抗辩,同时锁定被告协助转移赃款的事实,为法院认定被告过错提供了坚实依据。

3. 精准适用法律规定,明晰责任边界:本案中,XXX熟练运用《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及《民法典》相关规定,清晰阐明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的民事责任,明确被告不能以款项已转他人为由免除责任,准确界定了原被告双方的过错比例及赔偿范围,最终帮助当事人成功追回80%的损失,最大限度降低了当事人的财产风险。

此案也警示大众,切勿轻易将个人银行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避免成为网络诈骗的“帮凶”;同时,遭遇网络诈骗后,除及时报案外,应尽快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合法途径全方位维护自身权益。


  • 2024-12-24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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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取得司法资格A证,先后在公司法务部门和检察院工作过,2014年9月正式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201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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