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张XX(女)。
委托诉讼代理人:郭X(原告之夫)、洪昊律师。
被告:张XX(女)。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起因父母去世而引发的、在两姐妹之间展开的法定继承纠纷。被继承人张XX、李XX夫妇先后去世,遗留一套登记在父亲张XX名下的房产。二人生育了三名女儿:原告张XX(长女)、被告张XX(次女)以及三女(早于父母去世且无后代)。根据《民法典》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该房产应由仍在世的两名女儿(即原、被告)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均等继承。然而,姐妹二人在如何处置这套房产上未能达成一致,原告张XX遂提起诉讼,要求依法继承该房屋。
作为原告张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洪昊律师介入此案时,面临的局面是:争议标的明确(一套房产),法律关系相对清晰(法定继承),但家庭关系敏感。虽然被告张XX在答辩时表示“同意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展现出一定的调解意愿,但双方就房屋具体归属与补偿方案必然存在分歧。洪昊律师的核心工作目标,是在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调解方式高效、平和地解决纠纷,避免因诉讼对抗加深姐妹矛盾,并争取对委托人最有利的经济补偿方案。
律师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双方均等继承的法定权利基础。在充分评估房屋市场价值(或可能通过评估确定)的基础上,为委托人设定了合理的谈判底线与期望目标。在法院主持的调解过程中,洪昊律师扮演了积极的沟通者与方案设计者角色。他一方面向法庭和对方清晰地阐明委托人的权利主张,另一方面,基于“调解解决、案结事了”的原则,与对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如有)进行务实沟通。
洪昊律师的策略并非简单地要求平分房屋产权(可能导致按份共有,留下后续处置隐患),而是推动形成一种“一方得房、一方得钱”的彻底解决方案。他协助委托人提出了清晰的分期支付折价款方案,该方案在金额上力求公平反映房屋价值及双方份额,在支付期限上则考虑了对方的支付能力,设定了明确的时间节点,并在协议中嵌入了履约保障条款(即付清全款后协助过户),确保了委托人债权的安全性。最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务实的谈判技巧和对家庭关系维护的考量,成功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一、案涉房屋(北京市海淀区xxx号xxx号)由被告张XX继承;二、被告张XX分两期向原告张XX支付房屋折价款共计92万元(2024年6月30日前付45万元,2024年12月31日前付47万元);三、原告张XX在收到全部折价款后次日,协助被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四、双方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按比例分担。调解书经双方签收后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