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苏XX1,女,住北京市西城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洪昊律师。
被告:苏X某2,男,住北京市大兴区。
办案经过: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兄弟姐妹之间的法定继承纠纷。原、被告系被继承人马X(已故)的子女,因对母亲遗留的位于大兴区的一套房产分割方式无法达成一致,原告苏XX诉至法院。此类纠纷的核心通常在于,遗产房屋作为不可分割的实物,如何在其同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之间进行公平分配。常见的解决方案有两种:一是变卖房产后分割价款;二是由一方继承人取得房屋全部产权,同时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的房屋折价款。调解是解决此类家事矛盾、维系亲情并高效处理遗产的首选方式。洪昊律师代理原告苏XX,在办案初期需要全面评估遗产房屋的市场价值,并明确委托人的核心诉求:是希望获得房屋产权,还是更倾向于获得现金补偿?在与委托人充分沟通后,可能确定其核心诉求在于获得公平合理的经济补偿。办案的关键环节在于与被告方进行有效的协商与谈判。双方需要就房屋的总价值达成共识(或通过评估确定),并在此基础上商定由谁取得房屋、向另一方支付多少折价款以及支付方式。洪昊律师需要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向委托人阐明法定继承的权利份额,并结合房产具体情况(如产权登记、居住现状等),制定最优的谈判策略。在法院或人民调解员的主持下,律师参与多轮调解,可能涉及对房价的磋商、付款期限的拉锯(如分期支付以减轻付款方压力)、过户手续与付款先后顺序的衔接(如约定过户当日支付部分款项以确保安全)等细节。洪昊律师通过专业的分析和务实的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由被告苏XX1继承房屋并取得全部产权,同时分期向原告支付总计84万元的房屋折价款,并明确了具体的付款时间节点和过户配合义务,实现了遗产的平稳分割。
案件结果:
本案经法院委托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调解结果:
登记在被继承人名下的涉案房屋由被告苏XX。
被告苏XX2分期向原告苏XX1支付房屋折价款共计84万元(44万元于过户当日支付,40万元于2024年8月31日前支付)。
原告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税费由被告承担。
双方就此案再无其他争议。
本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具有法律效力。本案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关于法定继承、遗产分割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