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陈XX(女,学生)
原告兼原告陈XX法定代理人:李XX(女,,职员)
委托诉讼代理人:孙X某律师、洪XX师
被告:姜XX(女,退休职员)
本案为法定继承纠纷,涉及被继承人陈XX去世后名下房产的继承分割问题。
办案经过:
本案由洪XX师与团队律师共同代理原告方。接手案件后,律师团队首先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梳理,确认了涉案房屋的产权来源、继承人范围以及各方的基本态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律师敏锐地捕捉到本案的核心并非激烈的继承权争议,而是如何高效、平稳地完成遗产分配。鉴于被告姜XX对被继承人母亲的继承份额明确表示同意由原告李XX继承,且其自身有稳定的退休金和房产,不具备争夺遗产的现实动因,律师判断本案存在良好的调解基础。为此,律师积极与当事人沟通,阐明诉讼与调解的利弊,引导当事人着眼于快速解决纠纷、维系家庭关系。同时,律师与法院保持良好沟通,配合法院的调解工作,清晰陈述我方诉求的法律依据,即被继承人的配偶和女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被告自愿放弃其份额,使得房屋由原告母女按份共有成为合法且合理的方案。整个办案过程侧重于策略性引导与协商,而非对抗性辩论,最终成功促成各方在法庭主持下达成一致,将潜在的继承矛盾化解于无形。
案件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继承人陈XX名下的涉案房屋由原告李XX、陈XX按份共有,其中李XX占有六分之五份额,陈XX占有六分之一份额。法院对协议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由李XX负担。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调解协议经各方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本案虽未直接援引具体法条进行判决,但调解方案的达成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法定继承顺序(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以及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的相关法律规定,并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实现了遗产的合法、和平分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