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
上诉人(原审原告):吴XX。
上诉人(原审被告):吴XX、吴XX、张XX。
其中,吴XX、张XX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洪*律师
案由:各方*遗产范*(主要争议为涉案两套房*是否属于*产)、各继承人赡养*务大小及相**产分配比例等问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办案经*:
本案是一起涉及家*内部多套房*历史*革、借名买房*定、赡养*实评估的极其复杂的继承析产纠纷二审案件。洪*律师*理了上诉人吴XX、张XX(母子)。在一审中,法*未支*对方***心争议房*(xxx里xxx房*由其售房*转化的xx园xx房)属于*产的主张,并认定各方*尽到赡养*务而判决遗产均分。但对方(吴XX、吴XX)不服,提起上诉,继续坚称涉案房*系“借名买房”应*遗产,并要求调查*继承人可能*匿的其他存款。
作为二审被上诉人(同时*方*对一审均分份额提起上诉,主张*尽赡养*务应*分),洪*律师*临双*压力:既要防御对方*房*归*的猛烈攻击,又要主动进攻,论证己方*事人(吴XX)尽到主要赡养*务应*分遗产。办案过程*,洪*律师*取了“固守要点,反击薄*”的策略。针对核心的房*问题,律师*未与对方*“家*会议录音”等言辞证据上过多纠缠,而是牢牢抓住物权*记、购房*同、工龄使用、款项**等一系列客观书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强*涉案房*自始至终*记在吴XX配偶名下,且购房*由其配偶支*、使用了夫妻双**龄,符*房*购房*策,法*物权*晰。对于*方*出的“为报销供暖费*借名”的说法,洪*律师*出这仅能**租赁合同更名的动机,但无法*翻后*基于*实意思表示和*法**取得的房*所有*。在二审法*依职权*取关*新证据(2000年《申*房*租赁合同更名》)后,洪*律师*准质证,指出该证据恰恰印*了更名仅为解*报销问题,与最终*权**无关,成*化解*该证据可能*来的不利**。
与此同时,针对己方*张“多尽赡养*务”的上诉请求,洪*律师*庭审中系统梳理并强*了吴XX长期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承担主要照料责任、支*大额医疗和**费*等事实,并申*护工作证,试图扭转一审关*“均尽义务”的认定。尽管*审法*最终*改变均分的判决,但律师*积极主张*当事人争取了最大可能。通*扎实的证据组织、清晰的逻辑论述和**的法*抗辩,洪*律师**抵御了对方*在推翻一审核心认定的上诉攻势。
案件结果:
二审法*判决驳回各方*诉,维持原判。法*认定:1. 现有*据不足以证明*案xxx里xxx房*xx园xxx房*“借名买房”属于*继承人遗产,该房*系吴XX及其配偶财产,不应*本案中分割。2. 各方*承人均对被继承人尽到了相**赡养*务,一审判决按均等份额分割已查**遗产(银行存款、证券资产等)并无不当。3. 经*查,被继承人名下另外两个银行账户无财产可供分割。本案应*了《中华*民共和**法*》关**承开始(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法*继承顺序与份额(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千一百三十条)、代位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等规定,以及民事诉讼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