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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本案的成功代理,彰显了戴新进律师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洞察力与实战经验。通过精准锁定诊疗过错、借助专业鉴定明确责任、扎实构建证据链,有效维护了患者家属的合法权益,为类似医疗纠纷的维权提供了实践参考。

案件详情

一、案件简*
患者因突发畏寒、头痛、呕吐等症状,被家*送至某镇医院(第一被告)急诊就诊。该院未做血压测量、血常*等基础检查,便诊断为新冠感染并给予输液治疗,直至患者输液结束**安*头颅 CT 检查,确诊为蛛网膜下腔出血,随后*者转至某市医院(第二被告)救治。
市医院为患者行急诊手术,但术后*按常*复查*颅 CT,患者病情持续恶化,最终**院后*三日出院回家**亡。患者家*认为,镇医院诊疗流程*规范、延误诊断治疗,市医院术前检查*充*、术后*复查,均存在严*过错,遂委托北京市XX戴*进律师*起诉讼,诉求:1. 判令镇医院按 40% 责任*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共计 390364.04 元;2. 判令市医院退还医疗费 77752.95 元(若未支*则纳入总损失由镇医院按责承担);3. 本案诉讼费、鉴定费 13000 元*两被告承担。
二、办案经*
接受委托后,戴*进律师* “锁定诊疗过错、明*因果关*、夯实损失依据” 为核心思路,全*推进案件维权:
第一步:全*梳理诊疗资料,固定过错关*线索
戴*进律师*队仔细核查*家*院的病历、检查*告、用药记录、转院凭证等核心证据,精准梳理出两大医院的诊疗疑点:
镇医院存在三大明*过错:急诊未做基础检查*盲目诊断用药,鉴别*断不充*;未及时*成*历书写,违反《病历书写规范》;转院时*用甘*醇注射液,可能*重患者病情,延误了动脉瘤的早期诊断和*疗。
市医院存在术后*复查*颅 CT 的过错,且术前未行 DSA(脑血管*影)检查,可能*漏微小动脉瘤,影响治疗效果。
第二步:申*医疗损害鉴定,明*过错与因果关*
鉴于*疗纠纷的专业性,戴*进律师*断协助原告申*医疗损害责任*定,明*鉴定事项:两家*院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患者死亡是否存在因果关*及原因力大小。鉴定过程*,律师*极配合鉴定机构,提交完整证据链,详细阐述诊疗过错细节,为鉴定意见出具提供有*支*。最终,苏*市医学会出具鉴定意见:镇医院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与患者死亡存在因果关*,原因力为轻微至次要原因;市医院虽有*错,但与患者死亡无因果关*。
第三步:庭审聚焦*心争议,驳斥不合理抗辩
庭审中,针对两被告的抗辩,戴*进律师*一回应:
针对镇医院仅愿承担 10% 责任*主张,律师*据鉴定意见中 “轻微至次要原因” 的认定,结合其延误诊断、用药不当等多重过错,主张*应*担更高*例责任。
针对市医院 “无因果关*无需担责” 的抗辩,律师*认可鉴定意见,但仍就其术前检查*充*、术后*复查*过错发表意见,明*其虽不承担死亡赔偿责任,但需对自身诊疗瑕疵负责。
同时,律师*交患者医疗费*票、死亡医学证明、户籍*息等证据,全*佐证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损失的合法*与合理性。
第四步:明*损失范*,兼顾*保基金*还事宜
案件审理中,医保中心作为第三人介入,主张*被告按责任*例返还医保先行支*的医疗费 35141.16 元。戴*进律师*合法*规定与案件实际,协助法*厘清损失构成*款项*配,确保原告应*赔偿不受影响。
三、案件结果
法*经*理后,采纳了戴*进律师*主要代理意见,作出如下判决:
镇医院对患者死亡承担 20% 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 203704.38 元;
镇医院向*保中心支*医保先行支*医疗费* 20%,即 7028.23 元;
市医院的过错与患者死亡无因果关*,驳回原告对市医院的全*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鉴定费*计 15741 元,由原告负担 8891 元,镇医院负担 6850 元(已由原告预交,镇医院直接支*给原告)。

  • 2025-05-05
  • 原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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