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对外欠款的情形下,注销**公**体,追加**公**东*担责任*案例及法*依据
南海*A包***公**2023年1月起,开始陆*向B鞋材**公**应**产品,XX**公**收货后*直拖欠货款,截至2024年3月,XX**公**欠A**公**款共计9万**。因XX**公**直未履行付款义务,且对A**公**多次催款请求置之不理,于*A**公**托本律师*起诉讼。该案件在南海**立案后,XX**公**制人为躲避债务,注销了XX**公**主体。
经*方**,XX**公**由股东*、乙共同出资成*,但成*后*乙二人一直未对**公**册资本完成*缴,后*乙二人将其持有*XX**公**权*转让给丙,**公**变更为由丙一人控股的一人**有*公*。随后*在案件诉讼期间将XX**公**销。因XX**公**告主体已不存在,故我方*被告变更为甲、乙、丙三人,要求该三股东*担原先XX**公**A**公**货款9万**。2025年9月29日,南海**作出判决,判令丙向A**公***货款9万***利*,同时*乙二人在其各自为缴纳出资的范*内对9万***利*债务承担补充*任。
法*依据:1、《最高*民法*关**用<中华*民共和***公**>若干*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第11条规定清算组未通*债权*申*债权*,清算组成*应*承担赔偿责任。丙在明*有*权*提起诉讼时,还在未通*债权*A**公**情况*注销**公*,侵害了债权*的权*,故X应*担责任。
2、《最高*民法*关**用<中华*民共和***公**>若干*题的规定二》(2020修正)第22条:
**公***时,股东**缴纳的出资均应*为清算财产。股东**缴纳的出资,包*到期应*未缴的出资,以及依照**公***二十六条和*八十条的规定分期缴纳尚*届满*纳期限的出资。
**公**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主张*缴出资股东,以及**公**立时*其他股东*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内对**公**务承担连*清偿责任*,人民法*应*法*以支*。
3、以及《最高*民法*关**用<中华*民共和***公**>若干*题的规定(三)》第13条第2款规定,**公**权*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未出资本息范*内对**公**务不能*偿的部分承担补充*偿责任*,人民法*应*支*;未履行或者未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经*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提出相*请求的,人民法*不予支*。
甲乙二股东*未实缴注册资本的情况*,将股权*让给丙,股权*让行为并不能*除其注册资本实缴义务,故应*在其认缴的范*内对**公**务承担补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