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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代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驳回原告24万元不合理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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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价值

张颖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本案核心痛点——二原告诉求缺乏证据支撑、超过诉讼时效,精准提炼抗辩要点,庭审中,张颖律师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条理清晰地阐述被告的抗辩理由,精准指出二原告诉求在事实和法律上的漏洞,协助法院查明案件真相,明确二原告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成功说服法院驳回二原告24万元的不合理诉求,帮助被告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案件详情

一、案件详情

原告林XX、林XX与被告林XX、第三人林XX系兄弟姐妹关系。二原告以被告未尽赡养义务、拒付父母相关费用为由,将被告诉至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引发本案婚姻家庭、继承纠纷。被告委托福建XX律师作为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案由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受理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被告及各自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结。
原告诉求为判令被告支付二原告24万元(主张按父母相关费用约10倍计算),并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理由是被告未履行赡养义务、拒付父母相关费用。
张X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案件核心,制定针对性抗辩策略,庭审中明确抗辩:二原告诉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其未提交相关费用凭证、诉求已过诉讼时效,且被告已尽相应赡养义务,不应承担额外费用。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核心争议焦点为二原告主张的24万元费用诉求是否具有事实及法律依据,二原告是否已履行法定举证责任。
法院审理过程中,组织双方当事人围绕诉讼请求依法提交证据、进行质证,对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和举示的证据,在没有相反证据证明的情况下,依法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结合双方到庭陈述和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法院认定了原、被告及第三人的亲属关系、二原告父母的去世时间等相关案件事实,同时查明二原告与被告之间因父母房产拆迁分配问题另有纠纷,但该纠纷与本案不属同一法律关系,不能作为本案诉求的依据。
法院认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二原告主张被告应分担其父母医疗费、护理费、墓地费用,并按10倍标准支付24万元,但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上述费用确实产生,亦未证明该费用系二原告及第三人实际负担,二原告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同时,二原告的诉求缺乏明确法律依据,故法院对其全部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最终,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作出判决:驳回原告林XX、林XX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本诉案件受理费4900元,减半收取计2450元,由二原告负担,二原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法院缴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案判决生效后,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三、律师价值

1.  精准研判焦点,制定高效抗辩策略:张X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聚焦本案核心痛点——二原告诉求缺乏证据支撑、超过诉讼时效,精准提炼抗辩要点,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制定针对性抗辩方案,清晰梳理被告已尽赡养义务的相关事实,为案件胜诉奠定坚实基础。
2.  充分履职辩护,成功驳回不合理诉求:庭审中,张X律师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条理清晰地阐述被告的抗辩理由,精准指出二原告诉求在事实和法律上的漏洞,协助法院查明案件真相,明确二原告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成功说服法院驳回二原告24万元的不合理诉求,帮助被告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最大限度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3.  专业把控流程,高效推进案件办结:本案审理过程中,张X律师全程专业把控诉讼各个环节,积极配合法院庭审工作,依法组织、提交相关抗辩材料,清晰表达代理观点,同时耐心解答被告疑问、缓解其诉讼焦虑,确保案件高效、有序推进,助力案件快速审结,实现当事人的诉讼目的。
4.  兼顾法理情理,化解家庭矛盾隐患:本案系家庭内部兄弟姐妹间的纠纷,张X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既坚守法律底线,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维护被告合法权益,也注重引导当事人理性看待家庭矛盾,避免矛盾进一步激化,在实现法律效果的同时,兼顾社会效果,彰显了律师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


  • 2023-06-08
  • 被告
  • 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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