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山东XX律师、常XX律师接受委托,担任徐X及被告单位东明县XX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重审阶段的辩护人。该案经一审判决后,徐X提起上诉,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回原审法院重审,律师团队介入后全程参与重审程序的辩护工作。
公诉机关山东省东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东明县XX公司于 1999 年 1 月至 2016 年 9 月,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 859 人非法吸收存款共计人民币 5375.929 万元,徐X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主导相关宣传与资金管理工作,案发前共归还 3904.489 万元,造成存款人损失人民币 1471.44 万元。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及徐X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徐X,全面细致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梳理案件证据链、犯罪数额统计细节及案件争议焦点,针对本案制定了针对性的辩护策略并在重审庭审中提出多项核心辩护意见:1. 本案系单位犯罪,东明县XX公司 2006 年 3 月成立前发生的资金往来数额,不应计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数额;2. 公司经营前期的资金往来多为徐X亲属之间的借贷行为,无还本付息的承诺,该部分款项并非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的存款,不应计入涉罪数额;3. 公诉机关指控的数额未区分重复借款、连续借款及借款利息,存款户到期后重新转存的本金及利息不应计入犯罪数额;4. 徐X具有自动投案的情节,依法应认定为自首并减轻处罚;5. 徐X系初犯、无前科劣迹,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如实供述涉案事实;6. 徐X及其亲属积极筹措资金偿还部分集资参与人款项,获得 81 名受害人的书面谅解,且徐X愿意变卖公司粮库等资产弥补受害人损失,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为支撑辩护意见,律师团队对本案涉案数额进行逐笔核对,梳理出公司成立前的资金往来明细、亲属间借贷凭证、重复转存的人次及数额等关键证据,同时向法庭提交了受害人谅解书、徐X亲属还款证明等材料,充分举证证明相关辩护观点。
案件总结
东明县人民法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公开开庭重审,对律师团队提交的证据及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了全面审查与认定。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团队的多项核心辩护意见,对本案犯罪数额作出大幅核减,同时认定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作出了罪刑相适应的判决:
1. 认定东明县XX公司 2006 年 3 月成立前的 75 人次、90.0733 万元资金往来,因多为徐X亲属朋友间的借贷且无利息承诺,依法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中予以核减,同时核减了账本中记载但未实际发生的 323 万元数额,最终认定本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数额为 4582.2949 万元,较公诉机关最初指控的 5375.929 万元核减近 800 万元;
2. 认定集资参与人损失数额为 1455.44 万元,较公诉机关指控的 1471.44 万元予以核减;
3. 虽未认定徐X的自首情节,但认可徐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的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
4. 采纳律师关于徐X认罪悔罪、系初犯无前科劣迹、获得部分受害人谅解、亲属主动偿还集资款、愿意变卖资产弥补损失的辩护意见,认定上述情节为酌定从轻处罚依据;
5. 最终判决被告单位东明县XX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人民币 30 万元;徐X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20 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 1455.44 万元返还被害人。
本案中,徐X的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且数额巨大,法定刑区间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师团队的辩护工作让徐X获得了该量刑区间内的合理从轻处罚,同时大幅核减了涉案犯罪数额,厘清了案件的核心事实。
律师价值
1. 精准梳理案件焦点,成功核减巨额犯罪数额:律师团队介入重审程序后,通过对本案近二十年的资金往来明细、账本、银行记录等证据的逐笔核查与梳理,精准锁定 “公司成立前数额”“亲属间无息借贷”“未实际发生数额” 等核心核减点,提出的相关辩护意见被法院全部采纳,成功核减近 800 万元犯罪数额,不仅厘清了案件的犯罪事实边界,更直接影响了本案的量刑考量,为徐X获得从轻处罚奠定了关键事实基础。
2. 全面挖掘法定、酌定从轻情节,构建完整辩护体系:律师团队结合案件事实,全面梳理出徐X具有坦白、初犯无前科、认罪悔罪、部分受害人谅解、亲属主动退赔、积极弥补受害人损失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非单一提出辩护意见,而是构建了完整的从轻处罚辩护体系,让法院能够全面、客观考量徐X的犯罪情节与悔罪表现,最终法院采纳了上述全部情节并作为从轻处罚的重要依据。
3. 专业质证与举证,夯实辩护意见的事实与法律依据:针对公诉机关提交的涉案数额统计证据,律师团队进行了专业、细致的质证,指出其中未区分犯罪数额与普通民事借贷、重复计算转存数额等问题;同时积极举证,向法庭提交了受害人谅解书、亲属还款证明、公司资产证明等关键证据,让辩护意见既有法律依据,又有充分的事实支撑,提升了辩护意见的采信度。
4. 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罪刑相适应的辩护目标:本案系数额巨大的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徐X作为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面临较重的刑事处罚。律师团队通过专业的辩护工作,在核减巨额犯罪数额的同时,为徐X争取到了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区间内的合理从轻处罚,最大限度降低了徐X的刑罚处罚,切实维护了徐X的合法刑事权益,实现了罪刑相适应的核心辩护目标。
5. 平衡法益保护,助力案件公正审理: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既尊重公诉机关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实,又注重平衡刑事处罚与受害人损失弥补的法益保护,着重强调徐X及亲属积极还款、愿意变卖资产弥补损失的悔罪行为,推动法院在裁判时充分考虑受害人的损失弥补可能性,让案件判决不仅体现刑罚的惩戒性,也兼顾了受害人的权益保护,助力法院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彰显了刑事辩护在司法程序中的重要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