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申*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洛阳**医院后*管***有*公*、洛阳**XX**公*(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底**、鲁*超,河南XX律师)
被申*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李XX
· 其他当事人:洛阳***房*产开发**有*公*、洛阳***建筑安*工程**有*公*、马**、李XX、严*案件基本事实与历审概况:
本案源于*起建设工程*同纠纷。实际施*人李XX主张*告支*工程*、保证金*停工损失。一审判决部分支*了李XX的诉讼请求。****公*、****公**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维持了原判中关**工损失、保证金*还等判项,但对工程*数额进行了部分调整。****公*、****公**不服,向*南XX高*人民法*申*再审,并获得提审。
再审申*人(****公*、****公*):主要起诉
1. 复工后*工程*应*实结算,不应*接以估算数额认定。
2. 主张*已支*的钢材款、商*款、木方*、除锈款及车*转让款应**付工程*中扣除。
3. 认为判决其承担80万**工损失缺乏事实和**依据。
河南XX高*再审认定与判决:
再审法*对争议焦*逐一进行了审理:
1. 关**工后*程*:因当事人除估算说明*无其他明*约定,且申*人未申*鉴定,法*维持原审按《情况*明》估算价款(1230万*)的认定。
2. 关**料款扣减:
o 钢材、商*、木方*(共3,475,563.52元):再审法*认为申*人提供的采购、运输、签收证据能*成*整链条,具有**可能*,予以采信,支*从*工程*中扣除。
o 除锈款(4万*):有**人员签字凭证,当事人无异议,予以扣除。
o 车*转让款(35万*):再审中申*人放弃该再审申*理由。
3. 关**工损失(80万*):法*认为原审结合停工情况*定此数额,已充*考量申*人利*,处理并无不当。
再审判决结果:
1. 撤销二审判决中关**程*数额的判项。
2. 维持二审判决中关*****公**还保证金、赔偿停工损失(920万*)以及****公*、****公**偿停工损失(80万*)的判项。
3. 改判****公*、****公***李XX工程*25,174,436.48元*相***(此数额是在原二审认定的28,690,000元*础上,扣除经*审支*的材料款等3,515,563.52元**出)。
4. 驳回李XX的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作体现:
本案经*了省高*的两次再审,第一次判决委托人需支*停工损失1000万*,经*高*再审审查,审查*后*终*还一审法*重新审理。重审一审阶段,法*根据代理律师**超的辩论和*理意见,将原判令委托人承担的停工损失1000万**判为80万*。对于*百多万**已付材料款,重审一审、重审二审均未与认定。经**超律师*理,省高*提审此案。在省高*的提审以后,依法*三百余***已付材料款予以抵扣。该案最终*委托人减损920万**工损失和300余***已付材料款,有*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
面对负责的工程*纷,律师*代理工作尤*重要,律师*仅要从*琐的证据中挑选有**据,还要说服法*依据法*规定依法*决,甚至还要通*再审途径。本案鲁*超律师*辞辛*,不畏艰难,通*河南XX高*两次再审过程*法*企业减损一千余**,高*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