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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最优结果,避免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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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不起诉人曹X,男,1994年出生,专科文化,户籍地为江苏省南通市某区域。2023年12月,曹X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菏泽市公安局鲁西新区分局刑事拘留,后于同年12月被取保候审,2024年12月由菏泽XXXX人民检察院决定取保候审。

该案由菏泽市公安局XXXX分局侦查终结,以曹X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4年12月移送菏泽XXXX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公安机关查明,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曹X将名下中国建设银行卡、手机卡及身份信息提供给他人使用,该银行账户案发时间段内流水共计433800元,其中包含菏泽XXXX两起电信网络诈骗的涉案资金183800元,公安机关据此认为曹X的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接受曹X委托后,辩护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全面查阅案件卷宗材料,多次与曹X沟通案件细节,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细致梳理与分析,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在审查起诉阶段向检察机关提交专业的法律意见,着重论证曹X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恳请检察机关对曹X作出不起诉决定。

案件总结

菏泽XXXX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查明,本案存在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和辩解等多项证据,能够证实曹X存在出借银行卡、手机卡及身份信息的行为,但结合案件整体事实、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评判,认定曹X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第(一)项和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检察机关最终作出对曹X不起诉的决定,扣押在案的涉案银行卡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律师价值

1. 及时介入,保障当事人权益:在曹X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后,律师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解答其法律疑惑,缓解当事人的心理焦虑,同时依法维护当事人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的各项诉讼权利。

2. 精准分析,把握案件核心:律师通过全面阅卷、梳理证据,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事实,深入分析曹X行为的情节、社会危害性等核心要素,准确界定其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为后续辩护奠定坚实基础。

3. 专业辩护,提交有效意见: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结合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向检察机关提交具有针对性和专业性的法律辩护意见,清晰论证曹X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构成犯罪,为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重要的法律参考。

4. 实现最优结果,避免刑事处罚:通过律师的专业辩护,检察机关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对曹X作出不起诉决定,使曹X免于承担刑事责任,避免了刑事处罚对其工作、生活造成的长期不利影响,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案件的最优辩护结果。

  • 1970-01-01
  • 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不起诉人
  • 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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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友律师:山东大学毕业,曾任职于政府部门法制科,现职业于山东君诚仁和律师事务所。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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