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李熙律师 在线
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 执行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案件简介

赵X(已亡)醉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沿国道行驶时,越过道路中线与对向陈X驾驶的轻型仓栅式货车相撞,赵X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赵X因醉酒、逆向行驶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陈X因未采取有效制动、避让措施不明显承担次要责任,该认定经上级交警部门复核维持。案涉货车所有人为万X,陈X系万X雇佣的驾驶员,案发时陈X正在执行工作任务,且案涉货车的交强险、商业险均已过保险有效期。赵X的法定继承人马X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委托云南XX律师等代理本案,向法院提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要求陈X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 437483.20 元,万X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办案经过

李熙律师接受马X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与证据,明确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事故责任划分、未投保交强险的责任承担以及雇主与雇员的责任分配问题。一审阶段,被告万X、陈X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提出异议,辩称陈X已采取有效制动和避让措施,不应承担事故责任,万X更是主张仅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承担 10% 的赔偿责任。李熙律师当庭举证质证,结合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复核结论、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司法鉴定意见等证据,充分论证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划分客观公正,万X、陈X未提交足以推翻事故认定书的相反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同时指出案涉货车未依法投保交强险,车主万X存在明显过错,且陈X作为雇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致人损害,雇主万X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一审判决作出后,万X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主张一审证据采信不当、事实认定错误,要求改判其仅承担交强险范围内 10% 的赔偿责任。二审阶段,李熙律师针对万X的上诉理由逐一答辩,明确一审法院事实认定清楚、证据采信客观公正,万X的上诉主张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案涉货车未投保交强险,万X作为车主和雇主,应对案涉事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最终法院采纳了李熙律师的答辩意见。

案件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可作为定案依据,结合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比例为 8:2,同时因案涉货车未投保交强险,万X作为投保义务人及雇主,应在交强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且承担交强险外 20% 的赔偿责任,判决万X在交强险范围内赔付马X 180000 元,赔偿马X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共计 144988.8 元,驳回马X的其他诉讼请求。万X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云南省普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后,确认一审认定的案件事实无误,虽指出一审存在部分法律适用错误,但裁判结果正确,最终判决驳回万X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万X负担。本案终审判决生效后,马X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保障,万X需向马X支付共计 324988.8 元的赔偿款项


  • 1970-01-01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李熙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李熙律师
5.0分热情执业:8年
李熙律师
15308201****7526 执业认证
  • 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 执行主任
  • 合同事务 房产纠纷 债权债务
  • 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70号
李熙律师,云南省普洱市人,2012年7月毕业于西南大学法学专业,曾在重庆宸沛律师事务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从事多...
  • 158 2611 3114
  • 李熙律师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