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简介
被拆迁房屋的相关继承权益经法院生效判决确认后,案涉拆迁安置房建成并具备分割条件,原告甲X、乙X作为合法继承人,主张分割两套安置房的相关权益并要求被告丙某支付拖欠的拆迁周转费,因各继承人无法协商一致引发纠纷。二原告委托河北XX律师提起法定继承诉讼,诉求确认安置房权益份额并追索周转费。
二、办案经过
宋XX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全面梳理案件背景,整合此前多份生效民事判决所确认的房屋份额、继承比例等关键事实,明确二原告依法享有的拆迁安置权益。随后律师指导原告收集拆迁安置协议、选房安置协议书、缴费确认单等核心证据,佐证安置房的权属状况及周转费的发放、拖欠事实,锁定案件争议焦点为安置房权益分割及周转费给付问题。
案件审理中,被告方XX已就安置房利益分配达成一致、原告已放弃相关继承权益,拒绝原告的诉讼请求。宋XX律师当庭清晰陈述案件事实,提交生效判决及拆迁相关证据,充分论证二原告的合法继承权益,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从法律层面逐一反驳,明确被告所称的放弃协议并非原告真实意思表示,且安置房未实际完成合法分割,原告有权主张相应权益。在法院主持调解过程中,律师结合案件实际情况,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调解方案,积极与对方及法院沟通协商,最大化维护二原告的合法权益。
三、案件结果
在宋XX律师的专业代理与积极协调下,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确认两套拆迁安置房的相关权利份额归属及代管情况;被告丁X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前分别给付甲X折价款 93325 元、乙X折价款 63115 元;被告丙某分期给付甲X折价款 225000 元、乙X折价款 150000 元,若未按期支付,原告有权就剩余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费按约定由各方分担。该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后具有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