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贺XX因某水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事宜,向某政府邮寄《补偿申请书》,某政府转交其下属某水利局办理,某水利局就申请事项作出答复并送达贺XX。贺XX以某政府未直接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为由,向某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某政府审查后作出驳回其复议申请的决定。
贺XX不服该驳回决定,将某政府、某政府诉至某中级人民法院,请求撤销驳回复议申请决定书并责令重新审理,某政府委托四川XX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案件总结
本案争议焦点为某政府作出的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是否合法。庭审中,原告主张X政府未直接答复构成行政不作为,某政府驳回复议申请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
代理人结合案件证据及行政法律法规,从复议程序合法性、事实认定客观性两方面展开抗辩,举证证明某政府已依法履行复议补正、受理、审查等法定程序,且某政府已委托某水利局对原告申请作出实质答复,不存在行政不作为情形,案涉驳回复议申请决定于法有据。
法院经审理,采信代理人的抗辩意见,认定某政府作出的驳回复议申请决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律师价值
- 精准梳理案件核心:贾XX律师接受委托后快速梳理案件脉络,精准定位复议程序合法性、行政机关履职与否两大核心争议点,围绕焦点制定针对性诉讼抗辩策略,夯实胜诉基础。
- 专业举证质证论证:庭审中全面举证证明某政府复议程序符合法定要求,结合行政委托相关规定,专业论证某政府转交下属部门答复的行为合法有效,有力反驳原告诉讼主张,相关意见被法院全部采信。
- 维护行政机关合法行政行为:作为某政府诉讼代理人,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充分论证驳回复议申请决定的合法性与合理性,成功维护行政机关的合法行政复议行为,彰显行政复议程序的司法公信力。
- 高效厘清司法救济路径:通过专业代理工作,助力法院明确原告的实质诉求可通过其他法定诉讼路径解决,避免司法资源浪费,推动案件实现合法、高效的司法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