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婚姻家庭
婚姻家庭
唐观红律师 在线
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441
    服务人数
  • 883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XX

民事判决书

(XXXX)粤XXXX民初XXX号

原告:梁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某区某镇某村委会某村某巷某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唐X,广东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林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阳江市某区某镇某村委会某村某巷某号。

原告梁X与被告林X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XXXX年X月X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后转为普通程序不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梁X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唐X到庭参加诉讼,被告林X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梁X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1. 判令原告梁X、被告林X离婚;2. 判令登记在原告梁X与被告林X名下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某区某路某楼某房归原告梁X所有,由原告梁X偿还尚欠银行贷款 XX,XXX 元(该房屋现价值约 XXX,XXX 元);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林X承担。诉讼过程中,原告梁X放弃第X项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XXXX年,原告梁X与被告林X在某环卫公司工作中认识并相恋,后双方于 XXXX年X月X日在阳江市某区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原告梁X、被告林X及女儿梁X(原告梁X与前妻所生女儿)共同居住生活。原告梁X逐渐发现,被告林X为人自私、小气,不懂得尊重原告梁X,每次原告梁X向被告林X提出个人想法和意见,被告林X都不理睬。两人由于性格、习惯和观念不合,常常发生矛盾,双方感情日渐恶化。XXXX年X月,被告林X在家经常与外人打电话聊天,对原告梁X不理不睬。XXXX年X月,被告林X开始晚上外出,有时甚至夜不归宿,原告梁X关心被告林X,询问被告林X的情况,被告林X都称是与朋友出去。直到 XXXX年X月,原告梁X发现被告林X出轨,长期与一名男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原告梁X还尝试与被告林X沟通,希望被告林X回归家庭,但被告林X不为所动,毫无收敛,继续与男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被告林X的所作所为已让原告梁X彻底失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原告梁X、被告林X没有生育子女。原告梁X、被告林X共同购买了位于广东省阳江市某区某路某楼某房,该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现被告林X同意离婚后该房屋归原告梁X所有,由原告梁X偿还尚欠银行贷款 XX,XXX 元。原告梁X、被告林X婚前感情一般,婚后亦未建立稳固的夫妻感情。双方性格不合,平时缺乏沟通且被告林X多次出轨,原告梁X觉得与被告林X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再无和好可能。综上所述,为维护原告梁X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恳请依法支持原告梁X的上述诉讼请求。

被告林X未作答辩。

经审理查明,原告梁X与被告林X于 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没有生育子女。

原告梁X诉称婚后被告林X在家经常与外人打电话聊天,对原告梁X不理不睬。XXXX年X月,被告林X开始晚上外出,有时甚至夜不归宿,XXXX年X月原告梁X发现被告林X出轨,长期与一名男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原告梁X还尝试与被告林X沟通,希望被告林X回归家庭,但被告林X继续与男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请求与被告林X离婚。

以上事实,有原告梁X当庭陈述及提交的证据在案佐证,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是否准予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认定标准。本案中,原告梁X主张被告林X与其他男性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婚姻中存在过错,并提供有图片、微信截图、抖音视频等证据为证,上述证据相互印证,形成有效证据链,与原告梁X要证明的事实关联,可以证明被告林X在与原告梁X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婚外情过错。通过证据中反映的被告林X行为,可以看出原告梁X、被告林X之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已无和好可能,故对原告梁X起诉与被告林X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准许。

  • 1970-01-01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唐观红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唐观红律师
5.0分服务:441人服务天数:883
唐观红律师
14417202****2581 执业认证
  • 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 阳江市江城区安宁路金达商贸大楼8楼
唐观红律师,中共党员,现为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工作五年,精通刑事案件,熟悉刑事案...
  • 159 8627 3107
  • 1598627310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