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李XX在某东平台"苹果授权专卖店"购买平板电脑,售前客服信誓旦旦承诺:"都是近期全新生产,绝非一年以上库存机。"基于对大平台及"授权店"的信任,李XX下单收货。
然而开箱验货后震惊发现:设备竟是16个月前生产的库存机!李XX立即联系商家要求退换差价,对方却以"已拆封激活""生产日期不影响使用"为由拒绝。更令人无奈的是,虽经某东官方介入并认定商家违反《虚假宣传细则》,但平台处理始终无法弥补损失。走投无路之际,李XX委托本团队提起诉讼。
【办案经过】
第一步:破解"已激活即认可"困局
商家抗辩称产品已激活使用视为认可质量。承办律师当即指出:消费者拆封验货是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检验权,发现货不对板后立即提出异议,激活行为不代表接受库存机事实,更不能成为商家逃避违约责任的挡箭牌。
商家抗辩称产品已激活使用视为认可质量。承办律师当即指出:消费者拆封验货是行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检验权,发现货不对板后立即提出异议,激活行为不代表接受库存机事实,更不能成为商家逃避违约责任的挡箭牌。
第二步:精准锁定违约责任(策略转折点)
此前李XX曾以"欺诈"主张退一赔三,但因证据规则未能获支持。本团队接手后迅速调整策略——不再纠结于"欺诈"的主观故意认定,而是紧扣商家书面承诺"近期全新生产"这一具体约定,主张其交付16个月库存机构成《民法典》第577条明确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将争议焦点从"是否欺诈"转为"是否违约",大幅降低举证难度。
此前李XX曾以"欺诈"主张退一赔三,但因证据规则未能获支持。本团队接手后迅速调整策略——不再纠结于"欺诈"的主观故意认定,而是紧扣商家书面承诺"近期全新生产"这一具体约定,主张其交付16个月库存机构成《民法典》第577条明确的"履行不符合约定",将争议焦点从"是否欺诈"转为"是否违约",大幅降低举证难度。
第三步:击穿平台背书迷雾
针对商家声称"有授权但不便提供"的敷衍态度,律师通过平台调取、沟通记录固定等,证实商家虽在某东开设"专卖店",但其承诺内容与实物严重不符,平台认定违规的记录成为认定商家违约的关键佐证。
针对商家声称"有授权但不便提供"的敷衍态度,律师通过平台调取、沟通记录固定等,证实商家虽在某东开设"专卖店",但其承诺内容与实物严重不符,平台认定违规的记录成为认定商家违约的关键佐证。
【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商家作为专业经营者,在销售过程中明确承诺产品为"近期全新生产",但实际交付生产日期远超合理期限,构成违约行为。判决商家向李XX支付违约赔偿款并承担诉讼费用。
本案亮点在于:明确电商平台经营者的明确承诺具有合同约束力,即便商品本身质量无瑕疵,但违背关于生产时间、新旧程度等具体承诺,仍须承担违约责任。该案为电商平台"新旧混发""货不对板"类维权确立了重要裁判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