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周XX经营的某某工程部向某某养殖公司供应建筑材料,双方签订采购协议约定货款满额结算。工程部依约完成数十批次供货及机械台班作业后,某某公司以"内部人员变动、负责人离职"为由拖延签署结算文件,长期拖欠货款。面对"承认债务但拒绝履行"的困局,周XX委托本团队介入维权。
周XX经营的某某工程部向某某养殖公司供应建筑材料,双方签订采购协议约定货款满额结算。工程部依约完成数十批次供货及机械台班作业后,某某公司以"内部人员变动、负责人离职"为由拖延签署结算文件,长期拖欠货款。面对"承认债务但拒绝履行"的困局,周XX委托本团队介入维权。
【办案经过】
第一战:穿透"人员变动"迷雾,构建完整证据链
针对被告"人员变动导致无法结算"的抗辩,律师团队迅速整理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机械台班签证单及采购汇总表,形成"合同-送货-确认"闭环证据链,证明被告工作人员已签收确认,内部管理瑕疵不构成拒付法定理由。
针对被告"人员变动导致无法结算"的抗辩,律师团队迅速整理微信聊天记录、送货单、机械台班签证单及采购汇总表,形成"合同-送货-确认"闭环证据链,证明被告工作人员已签收确认,内部管理瑕疵不构成拒付法定理由。
第二战:诉讼保全精准施压,打破"拖字诀"
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律师团队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银行账户。保全措施实施后,被告原本"认账不还"的强硬态度迅速软化,为后续快速判决与履行奠定基础。
为防止被告转移资产,律师团队同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被告银行账户。保全措施实施后,被告原本"认账不还"的强硬态度迅速软化,为后续快速判决与履行奠定基础。
第三战:庭审锁定自认,当庭击溃侥幸心理
庭审中,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异议却仍以"流程未走完"推诿。律师援引《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指出被告已构成迟延履行,付款义务不因内部管理问题而免除,成功迫使被告当庭承认全部债务。
庭审中,被告对欠款金额无异议却仍以"流程未走完"推诿。律师援引《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指出被告已构成迟延履行,付款义务不因内部管理问题而免除,成功迫使被告当庭承认全部债务。
【案件结果】
法院认定债务属实,判令某某公司限期清偿全部货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保全费用。判决生效后,被告迅速履行付款义务,从立案到回款仅用数月,成功破解"认账不还钱"的催收困局。
法院认定债务属实,判令某某公司限期清偿全部货款及逾期利息,并承担诉讼保全费用。判决生效后,被告迅速履行付款义务,从立案到回款仅用数月,成功破解"认账不还钱"的催收困局。
【律师价值】
精准识别"承认债务但拖延履行"案件的突破口,通过诉讼保全快速施压,配合微信记录、送货单等多维度证据链构建,打破被告"人员变动"借口;成功运用《民法典》迟延履行条款,将"庭上自认"转化为"庭后履行",为建材供应商构建"保全+诉讼+执行"的全流程风控范本,彰显商事债权催收中证据固定与财产保全的专业能力。
精准识别"承认债务但拖延履行"案件的突破口,通过诉讼保全快速施压,配合微信记录、送货单等多维度证据链构建,打破被告"人员变动"借口;成功运用《民法典》迟延履行条款,将"庭上自认"转化为"庭后履行",为建材供应商构建"保全+诉讼+执行"的全流程风控范本,彰显商事债权催收中证据固定与财产保全的专业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