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理法院: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原告:林X,委托诉讼代理人何XX,北京XX律师。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云X。原告为被告承接的工程施工后,被告拖欠原告工程款 86720 元未付,经原告催讨无果,原告委托何XX律师诉至法院,主张支付工程款及利息、确认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办案经过
法院 2025 年 9 月 5 日立案后,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本案。庭审过程中,在法院主持调解下,何XX律师代表原告与被告就工程款支付事宜进行协商,明确原告的核心诉求及合法依据,与被告就付款金额、付款期限等关键问题达成一致调解意向。
案件结果
本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法院依法确认协议有效: 被告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前向原告林XX支付工程款 8672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