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邹炳昂律师 在线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8
    执业年限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辩护人邹律师在被告人自首情节未被认定的不利局面下,及时调整辩护策略,以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为突破口,成功说服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区间内从轻判处。通过协助家属筹措资金退赃退赔,既为被告人争取了最大幅度的量刑优惠,也切实挽回了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

案件详情

【案件详情】

2021年5月,被告人孙X(无业)与他人共同出资以“正X堂大药房”名义销售药品。后孙X等人纠集人员担任主管,招募组长、业务员,先后在辽宁省鞍山市多处地点,冒充健康顾问、专家、医生等身份对被害人进行“问诊”,通过夸大病情引发被害人对自身疾病的心理恐慌,同时夸大药品功效,将廉价药品虚构成可以治愈老年疾病的产品,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将药价提高数倍、数十倍并要求大量购买,从而非法获利。2021年10月至2022年6月,该团伙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出售药品,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250余万元,已核实包含江阴市被害人在内的90余名被害人共计被骗人民币25万余元。案发后,孙X于2022年9月19日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但前期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后经多次讯问才如实供述。本院审理期间,孙X家属自愿代为退出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

【我方诉讼请求】

作为被告人孙X的辩护人,我们对指控事实及罪名不持异议,重点围绕量刑情节提出辩护意见:1. 被告人孙X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虽前期供述有反复,但后期能如实供述,体现悔罪态度;2. 孙X自愿认罪认罚,签字具结;3. 孙X无前科劣迹,系初犯;4. 审理期间家属积极代为退赃10万元,一定程度上挽回被害人损失。综上,恳请法院对其从宽处罚。


  • 2023-07-01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被告
  • 轻判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更多案例推荐 · 邹炳昂律师
邹炳昂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邹炳昂律师
5.0分热情执业:8年
邹炳昂律师
13202201****8647 执业认证
  • 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婚姻家庭 合同事务 刑事辩护
  • 江阴市澄江中路5-1号东都国际大厦14楼
"邹炳昂律师品牌包装文案 一、基本信息 邹炳昂,四川大学硕士,中共党员,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江阴市律师...
  • 139 2152 5245
  • piaoyizba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