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走私偷逃税款 28.57 万元,马XX律师助力获不起诉决定
一、案件详情
XX物流有限公司与XX报关公司合作,在2015年3月至2017年8月期间,通过更改进口货物合同成交方式的手段伪报报关,累计偷逃应缴税款39.50万元。张X作为XX物流有限公司国际部操作员,在2016年1月至2017年8月任职期间参与其中60票报关业务,涉及偷逃应缴税款28.57万元,后因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长春海关缉私局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案件侦查终结后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张X委托马XX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案件总结
本案系单位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的关联案件,张X作为单位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其参与的走私行为偷逃应缴税款28.57万元,已达到单位犯罪立案标准。马XX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介入案件处理,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充分阐述案件相关情节,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X的行为虽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但犯罪情节轻微,且具有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同时本案系单位犯罪且犯罪数额刚达立案标准,最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
三、律师价值
1、专业辩护,精准把控情节:马XX律师接受委托后,细致梳理案件卷宗,精准把握本案系单位犯罪、当事人犯罪数额刚达立案标准、具有如实供述和认罪认罚等关键情节,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向检察机关清晰呈现本案的特殊情况。
2、有效沟通,传递辩护意见: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马XX律师积极与检察机关进行专业、高效的沟通,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并结合案件事实,全面阐述对张X有利的辩护意见,让检察机关充分考量本案的各项从宽情节。
3、助力当事人获最优结果:在马XX律师的专业辩护下,检察机关最终认定张X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帮助当事人避免了刑事处罚,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的职业发展和生活消除了刑事犯罪记录的不利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