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案由: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核心争议:
微某中心诉请撤销华X将房产无偿转让孙子张X的行为(一审已支持);
张X以案外人身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主张房产权利。
我方诉讼目标
维持一审撤销房产转让的判决;
阻断张X确权主张,保障债权实现。
案件结果
双上诉策略性撤诉:
张X撤诉:因未缴诉讼费,法院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微某中心撤诉:以“情势变更”为由撤回上诉,法院准许;
一审判决生效:房产恢复登记至华X名下,微某中心债权获执行基础;
成本优化:二审受理费9046元减半收取,微某中心仅负担4523元。
代理律师总结
本案通过精准预判实现“以退为进”:
撤诉时机把控:
在张X明确不缴费时,立即同步申请撤诉,避免二审程序推进;
以“情势变更”为由,保留诉讼费调整空间(主张按房产1/3份额计费)。
风险隔离:
双撤诉裁定彻底终结争议,防止张X再以案外人身份阻却执行;
一审撤销房产转让的判决生效,为债权人资产处置扫清障碍。
关键突破:在对方上诉意愿动摇时,以撤诉锁定胜诉成果,降低维权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