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要回顾:王X与A女系朋友关系,某日应A女邀请到其所在地游玩,当晚A与其朋友一同和王X吃晚饭至深夜,王X提出要打车回去,A主动提出到其居住地住一晚上,第二天早上再走,到了A居住的地方,A洗漱后就进房间睡觉了,其朋友也到另一间房睡觉,王X再次联系出租车准备回家,但因喝了些酒睡着了,零晨三点多,A打微信视频,让王X到其房间来,双方发生了关系。天亮后,A向其朋友哭诉,说王X强奸了她,要其赔偿,王X向其转了十万元后离去,后期A某仍向王X索要钱财,称不给钱就报警告他强奸,王X因无钱财,未按时向其转款,A向公安报警,公安将王X抓获。
通过案情分析,俞律师认为王X可能遇到他人设计陷害,王X的行为可能不构成犯罪,于是向办案民警及检察官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指出其中的疑点和不构成犯罪的法律事实,无罪的辩护意见得到承办检察官的认可,对王X不予批捕。目前案件正在撤销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