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受困,孩子被伤,生活困难,如何选择?
案情简介:
赵X与郑某于201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双方婚后因性格不和常常吵架,原告试图沟通无效。2019年1月孩子出生,双方就开始闹矛盾,孩子出生4个月左右原告便与被告分居。双方共同生活一年多,其余时间分居。双方性格均较内向,缺乏沟通,婚姻恶化愈演愈烈甚至动手打架。但被告宁愿维持如此婚姻也不愿面对婚姻破裂的现实拒绝离婚,对孩子抚养也有较大争议。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为,该案中双方虽有争吵偶有动手但达不到法律家暴的情形,双方仅因性格不合难界定感情确已破裂,第一次诉讼驳回赵X诉请。二次诉讼经法院、律师给双方明理析法最终达成调解离婚并和谐处理了孩子抚养及抚养费的问题。
律师价值:
律师指导当事人收集关键证据,构建证据链,并结合司法实践大数据,制定“调解优先+诉讼兜底”的双轨方案,最大限度节约时间成本达到当事人诉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