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租房屋遭恶意拖欠,XX州XX依法维权圆满结案
一、案件简介
原告XX州市XX公司与被告XX州B公司于20XX年X月XX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约定将XX州市海陵区XX房屋出租给被告,租期2年,年租金XXX元,先付后用。合同签订后,被告自始至终未支付任何租金,经原告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原告于20XX年X月X日发送律师函主张解除合同,被告仍置之不理,且租期届满后继续占用房屋拒不腾退。
被告庭审中以“原告停水停电、门前加建导致无法搬走、物品丢失”等理由进行抗辩,仅认可部分租金,拒绝支付全额租金、违约金及占有使用费,拒绝腾退房屋。为维护国有资产及合法权益,原告委托北京XX律师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合同、支付租金、占有使用费、违约金、水电费并腾退房屋。
二、律师代理经过
李X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合同效力、租金支付义务、合同解除条件、违约责任、占有使用费等核心焦点,开展全面、严谨、高效的代理工作:
固定完整证据链:全面收集并整理《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权属证明、催缴记录、律师函及邮寄凭证、水电费票据等证据,清晰证明被告未付租金、长期占用房屋、构成根本违约的事实。
精准法律分析与诉请设计:结合合同约定与《民法典》租赁合同相关规定,明确被告未按约支付租金已构成根本违约,原告有权主张租金、违约金、合同到期后的占有使用费,并要求立即腾退返还房屋。
有力驳斥被告全部抗辩:针对被告提出的停水停电、无法搬离、财物丢失等抗辩,律师当庭指出:被告未提供任何有效证据证明原告存在停水停电或阻碍搬离的行为,其抗辩无事实依据,不应采信;被告以无关理由拒付租金,违反合同核心义务。
规范主张各项费用: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计算两年租金XXX元、违约金XX元(年租金20%)、水电费XX元,并主张按合同租金标准计算合同到期后的房屋占有使用费,确保诉请合法、明确、有据可查。
聚焦核心诉求,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本案涉及国有资产出租,律师重点围绕“收回房屋+足额回款”两大目标,强化庭审论述,推动法院快速认定违约事实,支持全部合法诉求。
三、法院判决结果
XX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作出(20XX)苏XXX民初XX号民事判决,完全采纳李X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如下: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腾退案涉房屋并返还原告;
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租金XXX元、违约金XX元、水电费XX元,合计XX元;
被告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自20XX年X月X日起按每月XXX元计算至实际腾房之日止;
案件受理费XX元,由被告承担XX元,原告仅负担XX元;
驳回被告全部抗辩理由,原告核心诉请均获支持。
本案实现全额租金支持、违约金支持、占有使用费支持、强制腾房、诉讼费由违约方承担的全面胜诉。
四、律师专业价值
李X律师在本案中充分展现了商事合同、房屋租赁、国有资产保护领域的专业能力与办案水平。面对承租方长期拖欠租金、恶意占用房屋、虚构理由抗辩的情况,律师以扎实的证据梳理、精准的法律适用、清晰的庭审逻辑,全面击破对方抗辩,成功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律师不仅帮助原告全额追回欠付租金、违约金及水电费,更推动法院作出腾退判决,顺利收回被长期占用的房屋,避免国有资产持续流失。本案属于典型的房屋租赁违约、长期占房、拒不支付租金类疑难纠纷,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李X律师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办案严谨、思路清晰、执行力强,在商事诉讼、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债权回收等领域表现突出,能够为企业、事业单位提供高效、可靠、全方位的法律维权服务,切实帮助当事人止损、回款、收房,彰显了专业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