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培训合同纠纷胜诉案例:学员受伤获赔,退费赔偿双支持
案件详情
原告 A 在被告 XX公司参加封闭式艺术培训,在校期间发生意外受伤,构成七级伤残。原告 A 委托莫川川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 A 退还学费、杂费、生活费,并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
被告 A 以原告 A 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身存在过错、机构已尽管理义务为由拒绝赔偿。代理律师围绕封闭式管理安全保障义务、格式条款效力、过错比例划分、损失核定展开全面代理。
案件总结
一审、二审法院均采纳律师代理意见,认定:
- 被告 A 作为封闭式教育机构,未尽到夜间查寝、安全巡逻、学员行踪管理等安全保障义务,存在明显过错;
- 涉案培训合同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机构责任,应属无效;
- 法院核定原告 A 合理损失后,判决被告 A 承担 30% 赔偿责任。
最终判决:被告 A 退还学费、杂费、生活费共计近两万元,并支付赔偿款十余万元。被告 A 不服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律师价值
- 全流程胜诉保障:一审、二审连续胜诉,成功为受伤学员实现退费 + 赔偿双重维权结果。
- 安全保障义务精准适用:明确封闭式教育机构对在校学员的法定管理与保护责任,突破机构拒赔理由。
- 格式条款无效认定:推翻培训机构不合理免责格式条款,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伤残赔偿完整落地: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等核心项目全部获得支持。
- 教育培训纠纷标杆:为封闭式培训、学员校园受伤、退费索赔类案件提供可复制的胜诉代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