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胜诉案例:百余万租赁款全额追回
案件详情
原告 XXX机械租赁公司为工程项目提供挖掘机、吊车等建筑设备租赁,产生大额租赁费用未结清。原告 A 将被告 A、被告 B、被告 C 一并起诉,主张三被告共同支付租赁款一百余万元及资金占用损失。
被告 B 辩称不知情、非共同债务;被告 C 辩称仅为管理人员、不应担责;被告 A 缺席未抗辩。莫川川律师作为原告方代理律师,组织租赁事实、结算单据、聊天记录、对账表格等完整证据链,精准锁定欠款主体与金额。
案件总结
法院经审理认定:
- 原告 A 与被告 A 之间事实租赁合同关系合法有效;
- 租赁费用经项目管理人员对账确认,金额明确;
- 被告 C 仅为履职管理人员,被告 B 不构成共同债务,均无需担责;
- 判决被告 A 单独向原告 A 支付全部租赁款一百余万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 A 承担。
本案实现租赁欠款全额支持,胜诉效果显著。
律师价值
- 事实租赁关系认定成功:在无书面合同情况下,以结算单、聊天记录、对账表完整证明租赁事实与欠款金额。
- 责任主体精准锁定:排除无关人员责任,直接指向实际欠款人,确保判决可执行。
- 大额债权全额保护:百余万设备租赁款全部得到法院支持,为租赁企业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 缺席审判仍全胜:面对被告缺席、消极应诉,仍以扎实证据实现完整胜诉。
- 工程租赁维权标杆:为工程设备租赁、无书面合同、多方主体纠纷提供可复制胜诉模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