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缓刑成功案例
案件详情
被告人 A 因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涉案系境外网络赌博平台,被告人 A 在团伙中从事辅助性工作,公诉机关指控犯罪情节严重,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被告人 A 委托莫川川律师辩护,律师围绕从犯、坦白、认罪认罚、全额退赃、预缴罚金、初犯偶犯等从轻、减轻情节提出辩护意见,请求法院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案件总结
法院审理后采纳律师全部辩护意见,认定被告人 A 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到案后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违法所得、主动预缴罚金、无前科劣迹、社会危险性较小。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 A 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本案实现实刑变缓刑,被告人无需收监执行。
律师价值
- 重罪轻判,缓刑成功:在 “情节严重” 的量刑框架下,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最低刑期并适用缓刑。
- 量刑情节精准挖掘:全面梳理从犯、坦白、退赃、预缴罚金、初犯等从轻情节,构建完整从轻辩护体系。
- 刑事风险降到最低:最大限度维护被告人人身自由,不影响正常工作、家庭与生活。
- 网络赌博犯罪标杆:为跨境网络赌博、团伙犯罪、辅助人员刑事案件提供典型缓刑辩护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