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标题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胜诉代理案例
二、案件简介
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委托人(原告)因资金周转需求向对方出借款项,后经多次催要,对方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委托人遂委托我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委托人诉求为要求对方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咨询费与诉讼费用。
三、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陈军李律师首先梳理案件核心事实与证据:核实了委托人的转账凭证等关键证据,明确双方借贷关系的成立依据;针对对方未按约定还款的违约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条款,起草起诉状并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
案件进入审理阶段,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陈军李律师向法庭提交了委托人的转账记录等证据,充分论证双方借贷关系合法有效、对方构成违约的事实,明确阐述委托人的诉讼请求及法律依据。
四、案件结果
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主要判决内容如下:
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委托人借款本金人民币 18500 元;
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将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且可能面临法院限制高消费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