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
丁子宸律师 在线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5.0
    用户评分
  • 热情
    服务态度
  • 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案件详情

案件概况:当事人胡X,被他人引诱,贩卖冰毒10克,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毒品及交易资金,检察机关以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根据刑法规定,贩卖冰毒10克以上,法定刑7年以上有期徒刑,胡X委托丁子宸律师辩护。

丁子宸律师辩护要点:

1. 地位辩护,认定从犯:提交胡X与上线的聊天记录、交易记录、证人证言,论证胡X系被他人引诱、胁迫参与贩卖毒品,并非毒品的所有者、组织者,仅负责代为转交毒品、收取毒资,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依法减轻处罚。

2. 从宽情节辩护,降低量刑幅度:提交胡X认罪认罚具结书、主动坦白全部犯罪事实的证明,论证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上线信息、协助司法机关抓捕上线,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同时,胡X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小,此次犯罪系一时糊涂,且主动退缴全部违法所得,有悔罪表现。

3. 情节精细化辩护,争取从轻:论证胡X贩卖的毒品未流入社会,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其自身系吸毒人员,贩卖毒品部分用于自身吸食,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结合其家庭困难、有悔改意愿的情况,请求法院从轻、减轻处罚。

辩护结果:某某市中级人民法院采纳丁子宸律师辩护意见,认定胡X为从犯,有立功、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减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较法定最低刑减少二年。

辩护亮点:在毒品犯罪从严打击的背景下,精准认定从犯、挖掘立功情节,成功实现大幅减刑,体现律师处理毒品犯罪案件的专业能力与辩护技巧。


  • 1970-01-01
  • 被告
  • 少刑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丁子宸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丁子宸律师
5.0分热情服务天数:99
丁子宸律师
13702201****4676 执业认证
  • 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 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 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37号华夏基石A栋19层。
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执业十余年,现任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 深耕法律实务一线,理论功底扎实,实战经验丰富,...
  • 132 0649 2007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