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委托人乘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已达退休年龄。保险公司以“超退休年龄无误工费、误工期过长”为由拒赔多项费用,仅认可部分医疗费。委托人实际从事装修劳务,收入因事故减少,主张医疗费6000余元、护理费2000余元、误工费9000余元等损失,维权陷入被动。
案件总结
法院采纳李律师意见,认定各项损失合计1万余元,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内全额赔付。
律师价值
1. 超龄务工误工费突破:收集务工证明、行业标准,说服法院“退休≠无劳动收入”,依法支持误工损失;
2. 保险拒赔逐项击破:结合伤情与住院事实,证明护理、营养、误工具有必要性与合理性;
3. 赔偿口径统一规范:按高院标准统一计算,避免当事人自行计算偏高被驳回;
4. 保险理赔流程优化:直接对接保险公司与法院,减少当事人沟通成本;
5. 终局裁判高效实现:本案适用小额诉讼一审终审,律师快速推进,委托人短期内拿到赔偿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