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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法院最终变更一审判决,删除了具体遗产数额的认定,仅保留“以所得被继承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的表述,避免了上诉人在本案中被直接确定具体遗产数额而承担不利后果。

案件详情

律师成果总结(任XX律师)

一、核心成果

  • 成功推动二审法院纠正一审事实认定错误:任XX律师代理上诉人,指出一审法院对住房公积金余额认定错误(将被继承人去世后的余额误计为去世时的余额),二审法院予以纠正,确认截至被继承人去世时,上诉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为142,720.43元,而非一审认定的154,987.9元。

  • 成功主张“遗产范围认定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任XX律师提出,本案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遗产范围认定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二审法院采纳该观点,明确认定一审法院在判决主文中具体确认“被继承人应分得的公积金77,493.95元”超出了原告诉讼请求,属于不当表述。

  • 成功促使二审法院改判:二审法院最终变更一审判决,删除了具体遗产数额的认定,仅保留“以所得被继承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的表述,避免了上诉人在本案中被直接确定具体遗产数额而承担不利后果。

二、关键代理意见被法院采纳

  • 一审法院对公积金余额认定事实错误,应以被继承人去世时的余额为准。

  • 原告的诉讼请求仅为要求继承人在遗产范围内还款,并未请求法院确认具体的遗产数额。

  • 遗产范围认定问题不属于本案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审理范围,一审判决超出诉讼请求。

三、诉讼结果

  • 二审判决:变更一审判决,删除“被继承人应分得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公积金77,493.95元”的具体数额表述,改为“以所得被继承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 诉讼费用: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全体继承人以所得被继承人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负担。

  • 意义:避免了上诉人在本案中被直接确定具体遗产数额,为后续在执行程序中主张遗产实际范围、保留未成年子女必要份额等权利保留了空间。


  • 2025-09-01
  • 上诉人
  • 获得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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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芝涛律师,执业于四川罡正律师事务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注册律师,四川省律师协会会员、南充市律师协会会员。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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