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原告XX公司与被告王XX因中介合同产生纠纷,原告于2026年1月5日向北京市某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原告委托我所代理此案,以追索中介服务费为核心诉求。
案件分析
1.本案属于中介合同纠纷,争议标的额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条件,审理流程高效便捷。
2.原被告双方对中介服务的基本事实无重大争议,且通过原告的证据有效震慑了被告,被告愿意支付中介服务费,具备调解基础。
3.我方通过梳理证据材料,明确了被告应付服务费的金额与期限,为促成调解提供了清晰的事实依据。4.被告提出支付我方中介费,请我方撤诉;我方作为中介公司,希望通过法院拿到调解书,为以后的类似情况提供参考范本。双方都有调解动机,具备调解的主观条件。
处理结果
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王XX于2026年1月26日一次性支付原告服务费6000元;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该调解协议经法院确认,已发生法律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