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某科技公司与某互联网企业签订定制化办公软件买卖合同,约定总价款620万元,科技公司按约交付软件初稿后,互联网企业以“软件功能不符合口头约定”为由,拒绝支付400万元尾款,且擅自修改软件核心代码、投入商业使用,同时拒绝配合软件调试优化,科技公司多次协商无果,面临研发成本无法收回、知识产权被侵权的双重风险,委托丁XX律师代理维权。
核心代理亮点:精准破解“口头约定举证难、软件功能界定模糊”行业痛点,以“书面约定优先”为核心,构建完整证据链锁定双重违约;联动“专业检测+行为保全”,既击破对方虚假抗辩,又倒逼其配合调解;兼顾合同违约与知识产权侵权双重诉求,实现“维权+共赢”,凸显举证能力与纠纷化解能力。
代理结果:法院采纳丁XX律师全部代理意见,认定互联网企业构成严重违约及知识产权侵权,判令其限期支付尾款400万元、违约金62万元,赔偿科技公司知识产权损失38万元,合计500万元。案件审理期间,丁XX律师促成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互联网企业支付全部款项后,科技公司提供软件后续调试服务,实现“维权+共赢”,充分彰显丁XX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素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