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网络敲诈勒索及多罪名刑事案例
审理法院信息
审理法院: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人民法院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以刘X为首形成跨境网络犯罪集团,在境外组织数十人实施裸聊敲诈勒索,同时涉及组织他人偷越国境、非法拘禁、偷越国境、容留他人吸毒等多项罪名。被告人文X委托律师参与辩护,该案涉案人数多、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罪名复杂,系重大跨境电信网络犯罪案件。
办案经过
辩护人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全案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重点围绕恶势力犯罪集团定性、敲诈勒索金额认定、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否独立成罪、是否构成胁从犯、自首坦白、从犯地位、认罪认罚等核心问题开展辩护,依法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意见,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因涉及个人隐私不公开开庭审理,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
案件结果
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 认定本案构成普通犯罪集团,不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 被告人文X犯敲诈勒索罪、偷越国境罪,数罪并罚执行相应刑罚,并处罚金;
- 对全案各被告人按各自罪名、地位、情节分别判处刑罚,违法所得予以追缴退赔被害人。
判决理由:被告人行为分别构成敲诈勒索罪、偷越国境罪等罪名;文X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具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本案系单纯牟利型犯罪,不符合恶势力认定标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行为与敲诈勒索属牵连关系,择一重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