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件核心概况
上诉人常XX与被上诉人秦皇岛某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7年11月签订《合同书》,约定常XX作为被上诉人“利普曼”空气源中央空调产品的山海关区域代理经销商,合同期限两年,常XX需缴纳履约保证金60000元,并完成约定销售任务。2018年5月,双方另行签订《购销合同》,常XX向被上诉人购买一台商用空气源中央空调机组,支付设备款46170元。后常XX因首年未完成销售任务,《合同书》依约自动终止,常XX将所购空调退回,双方约定设备款作为预留货款。因常XX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不再进货,遂要求被上诉人返还设备款及履约保证金,诉至一审法院,一审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常XX委托河北XX律师、周律师,向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解除相关合同并追回设备款。
二、核心办案思路
作为上诉人常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徐XX律师、周律师接受委托后,结合二审上诉案件特点及一审判决症结,制定针对性办案思路:首先,全面梳理《合同书》《购销合同》及退货《申请》等核心文件,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重点核实《合同书》中关于销售任务、合同终止的约定,以及双方就空调退回事宜的协商结果;其次,精准分析一审判决的认定偏差,明确《合同书》因常XX未完成首年任务已依约自动终止,无需另行解除,且常XX已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预留货款失去存在基础;再次,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主张合同终止后,被上诉人应返还预留的设备款,驳斥被上诉人关于“设备款冲抵后续进货”的抗辩;最后,精心准备上诉材料,在二审庭审中清晰阐述代理观点,精准援引法律条文,全力争取二审法院支持,助力常XX撤销一审错误判决、追回设备款。
三、案件胜诉总结
本案系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案件,核心争议在于《合同书》终止后,被上诉人是否应返还常XX预留的设备款,以及一审法院对合同终止后果的认定偏差。一审判决以“《合同书》尚在履行期、设备款作为预留货款冲抵后续进货”为由,驳回常XX的全部诉讼请求,存在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部分有误。二审中,徐XX律师、周XX律师围绕案件焦点发表代理意见:一是常XX未完成首年销售任务,《合同书》已依约于2018年11月自动终止,无需另行解除;二是双方虽约定设备款作为预留货款,但《合同书》终止后,常XX明确表示不再履行合同、不再进货,预留货款已无冲抵基础;三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终止后,被上诉人应返还常XX已支付的设备款。最终,二审法院采纳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上诉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常XX设备款46170元,驳回常XX其他诉讼请求,一、二审案件受理费按责任分担,案件上诉胜诉,切实维护了常XX的合法财产权益。
四、律师核心价值体现
本案中,徐XX律师、周律师凭借扎实的合同法律专业知识、丰富的二审上诉办案经验,充分发挥律师核心价值,助力当事人逆转一审败诉局面:其一,精准梳理合同条款及案件事实,快速锁定一审判决的认定偏差,明确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为上诉维权找准核心方向,避免盲目上诉;其二,细致核查《合同书》《购销合同》、退货《申请》、付款凭证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为二审庭审辩论奠定坚实基础;其三,精准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逻辑清晰、有理有据地发表代理意见,精准驳斥被上诉人的抗辩理由,有效影响二审法院裁判;其四,全程高效推进上诉流程,精心准备上诉材料,耐心与当事人沟通,及时反馈案件进展,缓解当事人焦虑情绪;其五,坚守当事人合法权益底线,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当事人撤销一审错误判决,追回设备款,彰显了律师的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五、买卖合同纠纷维权及风险防范建议
结合本案及同类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徐XX律师提出以下维权及风险防范建议,助力当事人规避相关法律风险、依法维权:
1. 签订买卖合同、代理合同等相关合同时,务必仔细研读合同条款,明确合同期限、双方权利义务、合同终止/解除条件、款项支付及返还等核心内容,避免因条款约定不明确导致后续维权困难,同时妥善保管合同原件、付款凭证、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
2. 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双方就货物退换、款项结算等事宜达成变更约定,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变更内容,避免口头约定无凭无据,防止后续产生争议。
3. 若合同依约或依法终止/解除,应及时与对方协商处理后续款项返还、货物交接等事宜,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若对方拒绝履行相关义务,应及时固定证据,为后续维权做好准备。
4. 一审判决结果不利时,切勿轻易放弃上诉权利,应在法定上诉期限内委托专业律师提起上诉,精准指出一审判决的事实认定或法律适用错误,结合案件证据和法律规定,全力争取二审改判,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5. 主张款项返还时,应明确款项性质及返还条件,结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合理提出诉讼请求,避免因诉求不当导致自身权益受损,同时配合律师梳理证据、完善维权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