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详情
2023年5月起,A等人租借办公地点,以某酒店管理公司名义对外招聘,纠集多人成立“招工团队”,通过网络平台发布虚假招聘信息,以收取服装费等为由骗取应聘人员钱款。被告人B受雇参与,负责联系、“面试”应聘人员等辅助工作。该团队共骗取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万余元。2023年7月27日,B经民警电话通知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案发后,B退出了个人违法所得。公诉机关指控B犯诈骗罪,数额较大,但认定其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法院经审理认定,B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案件总结
本案是典型的团伙虚假招聘诈骗案件。被告人B在犯罪中仅起辅助作用,且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并退出违法所得,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从犯、自首、退赃等从宽情节的意见,最终对B适用缓刑,避免了实刑羁押。
律师价值
在本案中,代理律师的核心价值体现在:
1.精准认定从犯地位:律师通过梳理B在犯罪团伙中的具体工作(仅负责联系、面试等辅助事务),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其为从犯,依法获得应当从轻、减轻处罚的基础。
2.积极促成自首认定:B系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律师及时固定相关证据,确保法院认定自首情节,为从轻处罚提供关键依据。
3.引导及时退赃:律师在审理期间协助当事人全额退出违法所得,法院将此作为从宽处理的重要考量因素,有效降低了刑期和罚金数额。
4.争取认罪认罚从宽:律师协助B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参与量刑协商,最终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缓刑,使当事人免于收监执行。
5.维护当事人人身自由:通过上述辩护策略,B在侦查阶段即被取保候审,并最终获得缓刑,避免了审前羁押和实刑服刑,最大程度保障了其正常生活和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