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万买卖合同二审完胜!平凉王凯律师守住企业巨额财产权益
一、案件简介
本案系大额商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案号(20XX)甘X民终X号,由甘肃省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被上诉人甘肃XX公司全权委托甘肃璞义律师事务所王凯律师担任二审诉讼代理人,全权处理本次上诉应诉全部法律事务。
早在20XX年X月,XX公司与甘肃XX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约定由XX公司向XX公司供应熔喷布共计XXX公斤,货物单价每公斤XX元,合同总金额高达XXX万元。合同明确约定付款方式、分批交货时间、自提提货规则以及市场调价相关事宜,随后XX公司依照约定先后分三次向XX公司支付预付款XXX万元。
合同履行前期,XX公司严格按照约定组织生产,如期完成首批货物生产并陆续完成部分交货义务。在XX公司筹备大批量发货、多次主动联系对方对接发货事宜时,XX公司以自身库存充足为由,明确告知暂时停止发货,拒绝接收货物,后续也未按照合同约定前往指定地点自提货品,致使大批量成品货物积压存放。事后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XX公司违背履约初衷,反倒主张XX公司无力履行合同、未能按期足额交货,以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解除双方签订的全部合同及补充协议,要求XX公司全额退还XXX万余元预付款,并支付高额资金占用费,同时索要保全费、保险费等多项开支。
一审法院审理后,依法驳回XX公司全部诉讼请求。XX公司不服一审裁判结果,随即向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试图推翻一审判决,继续主张解除合同、退还款项等诉求,双方商事纠纷再次进入二审审理阶段。
二、律师辩护经过
接受当事人委托后,王凯律师第一时间全面梳理一审卷宗材料、购销合同、补充协议、转账凭证以及双方微信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精准厘清案件事实脉络。庭审过程中,王凯律师坚定立足客观事实与合同约定,清晰陈述我方已足额完成约定货品生产,剩余货物完好存放可随时交付的关键事实;逐一驳斥上诉人提出的我方无法履约、逾期交货等不实主张,明确指出拒绝收货、拒不按约提货的违约行为完全在于上诉人一方。针对上诉人二审提交的新证据,王凯律师精准指出证据与本案无关联性、不属于合法新证据范畴,有力否定其举证效力,同时紧扣法律规定,阐明市场经营风险不可随意转嫁给合作方,坚守商事交易诚实信用基本原则,完整构建稳固应诉抗辩体系。
三、判决结果
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全面采信王凯律师的应诉代理意见,最终作出终审判决:
依法驳回甘肃XX公司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审判决。
本案二审案件受理费XXX元,全部由上诉人XX公司自行承担,该判决为终审生效判决。此次胜诉彻底驳回对方解除合同、退还巨额货款的无理诉求,切实保住委托人合法商业权益。
四、律师核心办案价值
深挖交易全程证据,精准锁定真实违约主体,从根源推翻对方全部诉讼主张。
熟稔大额商事买卖合同审理裁判思路,精准界定交货、提货双方履约责任,理清复杂合同履行争议。
二审庭审攻防能力突出,有效否决对方无效证据,精准击破对方上诉理由,稳固一审胜诉成果。
坚守商事交易诚信原则,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经营秩序,为企业抵御市场行情变动带来的恶意诉讼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