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标题
霍XX与李XX人格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霍XX与被告李XX同住一小区。因社区水质问题,被告在原告家门口与原告及其丈夫争论,
继而与原告发生冲突,造成原告受伤住院治疗。原告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共计十余天,花费医疗费数
千元。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在小区微信群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被告辩称其并未殴打原告,只是用手挡了一下原告拿
手机的手,原告受伤与其无关。
审批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因社区水质问题与原告发生冲突,致使原告身体受到损伤住院治疗,
被告应对其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有事实依据,
予以支持。原告未能举证证明雇佣护工护理及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事实,对护理费、交通费不予支持。
营养费无医疗机构意见确定需加强营养,不予支持。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侵害其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
害的事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一万余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