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详情

霍XX与李XX人格权纠纷案

  • 损害赔偿
损害赔偿
朱晨阳律师 在线
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5.0
    用户评分
  • 695
    服务人数
  • 999+
    服务天数
  • 2分钟内
    平均响应

律师价值

虽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赔礼道歉请求因举证原因未被支持,但朱晨阳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法院判决赔偿医疗费及住院伙食补助费(合计一万余元)的有利结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案件详情

案例标题

霍XX与李XX人格权纠纷案


案情简介

原告霍XX与被告李XX同住一小区。因社区水质问题,被告在原告家门口与原告及其丈夫争论,
继而与原告发生冲突,造成原告受伤住院治疗。原告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共计十余天,花费医疗费数
千元。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在小区微信群中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护理费、营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被告辩称其并未殴打原告,只是用手挡了一下原告拿

手机的手,原告受伤与其无关。


审批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因社区水质问题与原告发生冲突,致使原告身体受到损伤住院治疗,
被告应对其行为给原告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原告主张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有事实依据,
予以支持。原告未能举证证明雇佣护工护理及交通费实际发生的事实,对护理费、交通费不予支持。
营养费无医疗机构意见确定需加强营养,不予支持。原告未能举证证明被告侵害其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
害的事实,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公开赔礼道歉的请求不予支持。


判决如下: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十日内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共计一万余元;

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 原告
  • 胜诉
声明:以上内容由相关作者结合政策法规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可通过意见反馈联系删除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字,预估阅读时间分钟
浏览全文
朱晨阳律师
您是否要咨询朱晨阳律师
5.0分服务:695人服务天数:999
朱晨阳律师
14601202****7900 执业认证
  • 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 主办律师
  • 刑事辩护 房产纠纷 损害赔偿
  • 海南省海口市龙昆南路146号城西商务中心7层
一、律师概况 朱晨阳律师,中共党员,海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执业于海南国岛律师事务所,现为高级主办律师。执业至今,他累...
  • 199 4669 1891
  • 19946691891
保存到相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