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系典型的市场摊位认购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原告与市场管理公司签订摊位订购协议,支付 5 万元认购款后,被告迟迟未将摊位投入运营,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长期维权无果,合法权益受损。王涵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凭借扎实的合同法律功底、丰富的商事纠纷处理经验和高效的调解策略,全程主导案件推进,成功促成合同解除、追回款项,高效化解履约僵局。
接受委托后,王涵律师第一时间精准研判案件核心争议:被告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合同能否解除、认购款及定金如何返还、定金罚则能否适用。随即制定 “锁定违约事实 + 主张合同解除 + 依法诉求返还 + 灵活调解止损” 的办案思路。指导原告系统整理全部证据:《摊位订购协议书》、5 万元付款凭证、沟通记录、摊位未运营证明等,形成完整证据链,清晰锁定被告 “逾期不运营、根本违约” 的核心事实,为解除合同、主张返还提供坚实支撑。
庭审及调解阶段,王涵律师精准引用《民法典》合同编中 “根本违约可解除合同、违约方返还财产、定金罚则适用条件” 的相关规定,逻辑清晰地阐述被告违约事实、原告维权合理性,有力支撑解除合同、返还 5 万元及双倍定金的诉求。同时,考虑到案件周期、执行风险及当事人维权成本,王涵律师秉持 “快速回款、减少诉累、保障核心权益” 原则,积极配合法院调解,与对方多次沟通博弈,在合理范围内平衡双方利益。最终促成调解:解除双方摊位订购协议,被告返还 3 万元,纠纷一次性了结。
本案充分彰显王涵律师在商事买卖合同纠纷中证据梳理细致、法律适用精准、调解能力突出、维权策略务实的执业优势,擅长处理市场摊位认购、商铺买卖、违约解约等商事案件,以专业实力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当事人高度认可与信赖。
